# 原判監15周 已婚男助情婦假結婚 上訴得直減至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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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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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獅城男助女友假結婚被判坐牢15周，他不滿判刑提出訴。（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獅城一名已婚男子為了讓情婦留在新加坡，不惜協助對方假結婚，因而被判坐牢15周，惟他不滿刑期及進行上訴，最終刑期獲減至12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葉永健（51歲）不只充當情婦婚姻的見證人，還資助她買婚戒及為婚姻註冊官準備紅包，甚至預付6000元報酬給假新郎。

據早前報道，已婚的被告與中國籍女友曹蓉蓉（33歲）於2021年12月相識，並於隔年3月確立戀愛關係。

2022年5月，曹蓉蓉通過友人嚴紀才的幫助與陳威宇（40歲）假結婚，條件是每月需付1500元報酬予對方。

在女友的要求下，被告不僅答應成為她的證婚人，還為她訂餐館，同時讓女方用他的信用卡買婚戒，並為婚姻註冊官準備108元的紅包。

之後，被告也替曹蓉蓉每月支付報酬給陳威宇，曹蓉蓉過後才把錢還給被告。

根據報道，陳威宇早前已被判坐牢6個月又兩周，曹蓉蓉和嚴紀才則被判坐牢6個月。

葉永健（51歲）則原本不承認所面對的牴觸移民法令控狀，在控方修改控狀後，他才選擇承認協助他人假結婚；辯方也指被告的參與度很少，要求法庭罰款即可。

然而，法官最終判他坐牢15周，他不滿判刑上訴，上訴案昨早在高庭審理。

高庭法官指出，法官在判刑時不應考慮被告認罪前的審訊內容，應僅依據案情及控辯雙方的陳詞，鑒於被告沒有其他待審控狀，也應被視為初犯，因此改判他入獄12周。

高庭法官同時認為，被告的罪行應當給予監刑，畢竟他在此案中並非只是個小角色，也主動掩蓋罪行，從中獲得想要的利益。（人名音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