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傳獅城越南社群出現「狗肉菜單」 食品局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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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26
Source: 獅城新聞

![網傳獅城越南社群出現「狗肉菜單」 食品局展開調查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1/17918930.avif?0)





范夢湖被指在網路上售賣狗肉，稱將報警處理，希望能找出「陷害」她的人。

（新加坡訊）疑有人在越南社群兜售狗肉，還列出去骨肉、五花肉、大腿肉等部位分售，遭愛狗社群舉報，一家越南餐廳老闆透露，的確有顧客提到可從網路上購買狗肉，還問他們有沒有賣？

俗稱「新加坡越南市場」的面子書專頁日前上載一則貼文，貼文標題寫著VITAMIN「GÂU GÂU」（汪汪維生素），「GÂU GÂU」是越南語模擬狗「汪汪」的擬聲詞。貼文也多次提到「cầy」，意指狗肉。

貼文列出狗肉的9種部分和價格，以新元計算，包括去骨肉每公斤22新元、去骨五花肉每公斤23新元、肋骨每公斤20新元、大腿肉和腱肉各每公斤20新元、炭烤肉每500克12新元、未烤香腸每公斤500克12新元、炭烤肉每500克12新元、未烤香腸每公斤500克12新元、炭烤肉每500克12新元、未烤香腸1500克12新元。

一套搭配臭藤葉、蝦醬和南姜發酵米醬的配料則售賣5新元。貼文也附上幾張疑是狗肉的圖片，包括卷好的香腸。

貼文附上卷好的狗香腸照片。 （取自面子書）

來自越南的餐廳老闆娘陳玉嬌（37歲）接受《新明日報》訪問時說，的確有顧客曾上門問店內是否有售賣狗肉的菜肴。

「我當然沒有賣，我知道在新加坡進口和售賣狗肉是違法的，但我聽說好像能在網上買到，而且不難找。」

她懷疑被帶入新加坡的狗肉起初是為了個人食用，後續才分售出去。

據她所了解，在越南吃狗的人已是少數，這種飲食習慣如今並不流行。

「應該是少量被帶進新加坡，我也不懂他們是怎麼做到的。」

另一名不願具名的越南餐館老闆娘則指其顧客未提過此事。 

「我們顧客也懂是違法的，我們自己本身有養狗，它們那麼可愛，怎麼捨得吃？」

面子書群組「Dogs Singapore」的愛狗網民日前發布貼文舉報此事，希望大眾能警惕。網友也表明自己已收集資料，準備向新加坡食品局和國家公園局屬下動物與獸醫事務組（AVS）舉報。

網民聲稱，有往返越南和新加坡的運輸公司疑似將狗肉運入新加坡，再在面子書售賣。

該網友甚至提及有一名在新加坡的越南女子被指涉及售賣狗肉類，並且在文里提及她個人和公司的資料。記者起初匿名發送短訊詢問她是否有賣狗肉，對方立刻否認。

該越南女子范夢湖（28歲，家庭主婦）周四下午在大姑阮翠妝（44歲）的陪伴來到報館喊冤，指自己未曾售賣過任何食品。

「我在新加坡已經5年了，有個3歲的兒子，之前是做服務員。我從來都沒有做過生意，何來的公司？」

她表示，前晚突然收到一名男子的短訊指責她賣狗肉，並指要舉報她，後來才發現對方是看到愛狗人士面子書群的貼文所致。

她指丈夫在大姑的物流公司當運輸司機，夫妻倆平日生活簡單，並未與人結怨。

「我那天晚上睡不好，心情很低落。我懂賣狗肉是違法的，我自己以前在越南有養寵物狗，我從來也沒吃過。」

范夢湖稱將報警處理，希望能找出「陷害」她的人。

新加坡食品局受詢時表示已經展開調查，並強調目前未能批准任何狗肉進口來源。

發言人指所有進口食品均須符合當局的規定。源頭不明的非法進口食品可能帶來食品安全隱憂。肉類及肉製品只能由持有執照的進口商，從當局認可的源頭進口。銷售未有進口證的肉類與肉製品屬於違法行為。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高達5萬新元罰款，長達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若是重犯，則可被判高達10萬新元罰款，長達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狗主劉小姐（30歲）受訪時說，她不能接受本地越南群組有人賣狗肉。 

「有些國家還是有吃狗肉的習慣，但不應該將它帶來新加坡。」

公眾林小姐（27歲）則指，她認為屠宰狗已違反道德。狗早已是人類的忠實夥伴，隨著社會意識提升，大眾普遍都接受過愛護與保護犬只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