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在幼兒園接兒子放學時,因一名四歲男孩對他比了中指而大發雷霆。
他一路追到附近一個擠滿了幼兒的巴士站,抓住男孩的手臂,狠狠地扇了孩子左右兩頰。
這名男孩是其兒子的同學。此次襲擊導致男孩面部淤青、耳鳴,並造成了持續數月的心理創傷,迫使其父母不得不為孩子更換幼兒園。
周三(9月30日),襲擊者穆罕默德·菲爾道斯·莫克塔爾(Muhammad Firdhaus Mokhtar)被判處14周監禁。他還被命令向受害者的母親支付170新加坡元(約133美元)的賠償金,受害者的母親當時在法庭上旁聽判決。
菲爾道斯承認了一項故意造成傷害罪和一項對未成年人使用刑事強制力的罪名,第三項指控也被納入考慮範圍。
案情回顧
今年3月6日中午,菲爾道斯前往兒子的幼兒園接孩子。根據禁令,幼兒園的名稱已被刪除,以防止發布任何可以識別受害者的信息。
當時,菲爾道斯的兒子正與受害男孩一起玩耍,男孩對他比了中指。
菲爾道斯勃然大怒,叫男孩過來,但男孩無視了他,跳向他的外籍女傭。
當時,女傭正站在學校外的巴士站,那裡還有其他幼兒園孩子(包括受害者的朋友)在等待。
菲爾道斯跟到巴士站並抓住了男孩的手臂。
當男孩試圖掙脫時,菲爾道斯告訴女傭,讓她通知男孩的父母,不要讓他對別人比中指,並威脅要扇他耳光。
男孩試圖躲在柱子後面,但菲爾道斯揪住他的衣領將他拽了出來,用手背扇了男孩右臉一掌。
隨後,他又用力扇了男孩的左臉和耳朵,力度之大直接將孩子扇倒在地。
當女傭試圖扶起男孩並將其拉開時,菲爾道斯依然死死抓著男孩的手臂。
他將手指頂在男孩臉上,威脅要折斷他的手指,並大喊周一還會回來找他。
隨後,菲爾道斯將男孩向後猛推,導致孩子踉蹌後退,隨後才離開現場。
此次襲擊被巴士站的公眾(包括幾名幼兒園孩子)目擊,並被警方攝像頭記錄下來。
女傭帶著哭泣的男孩回家後,其母親發現孩子耳朵、臉頰和下頜周圍發紅。
在醫院檢查中,男孩被診斷為雙頰淤青,並被開具了為期五天的對乙醯氨基酚以緩解疼痛。
醫院隨後向警方報案。
對受害者的影響
這次襲擊讓男孩深受驚嚇,當晚他在睡夢中兩次哭醒,接下來的幾天不敢去學校。
在襲擊後的幾個月里,他經常焦慮地問母親明天是不是周一,以及是否必須去學校。
他害怕去學校,因為「我害怕那個叔叔再次狠狠地扇我」。
他的父母最終將他轉學到了另一所學校。
但男孩依然會不時地回想起襲擊場景並長時間哭泣,直到今天仍深受噩夢困擾。
副檢察官林悅子(Etsuko Lim)請求法院判處被告四到六個月監禁,並列舉了多項加重情節,包括持續的攻擊性和掌摑的殘暴程度。
她表示,菲爾道斯的行為極其囂張,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擁擠的巴士站扇打孩子,令旁觀者感到驚恐和震驚。
這次襲擊給年幼的受害者留下了「深刻的創傷」,因為被告已經兌現了扇耳光的威脅,孩子自然會把「折斷手指」的威脅當真。
菲爾道斯的代表律師達里爾·林(Daryl Lim)表示,無論從哪個角度看,當天的行為都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他說:「一個年幼的孩子在身體和心理上都受到了傷害,我的當事人對此完全認帳。」
受害者母親在法庭陳述
受害者的母親與家人一同出席法庭。
她告訴法庭,雖然兒子正在康復,但並未「完全恢復」,因為他依然做噩夢,自信心也下降了。
「我必須說,我對這件事感到非常不安,」該女子在菲爾道斯僵硬地站在被告席時說道。
「我們不得不安排很多活動來分散他的注意力,幫他找回自信,向他保證一切都像往常一樣正常。」
「讓我感到不安的是,現在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我兒子之前一直問關於周一的事。」
「因為我從未從他口中得知,他竟然被威脅要折斷手指,或者被告說下周一會回來找他。」
她說,她不想延長兒子的痛苦,尤其是因為涉及的另一個孩子是他的同學,從幼兒班起就在同一個班級。
「作為母親,我覺得我們需要為他畫上一個句號,」該女子說,「我們也希望被告能承認他造成的傷害並向我兒子道歉。」
她表示,雖然道歉不能撤銷已發生的事,也不能恢復兒子的安全感,但這對家庭來說很重要。
隨後,菲爾道斯在法庭上向受害者家屬道歉。
「向受害者的家人和法庭上的每一個人,我對我的行為表示誠摯的歉意,我希望你們能原諒我,給我一個機會在未來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他說。
受害者的母親還要求查看襲擊視頻,但被告知需向調查人員申請。
地區法官顧志軒(Koo Zhi Xuan)表示,對年幼的受害者施加如此原始的暴力是「卑劣且不可容忍的行為」。
法官說:「即便被告是對自己的孩子在家裡做出同樣的行為,在道德上也是不合理的,更不用說是在公共擁擠場所、在其他孩子面前對一個完全不認識的孩子這樣做。」
法官同意了檢方的多項加重情節,認為受害者及其家庭遭受的情緒折磨「分量極重」。
菲爾道斯請求將入獄日期推遲到11月13日,因為他的妻子(當時也在法庭上)懷孕23周。
他的律師表示,夫妻倆在11月12日有一個醫院預約,因為胎兒目前處於臀位,他們需要諮詢是否需要提前分娩。
法官指出,批准這一請求可能會導致進一步的推遲申請(例如如果妻子需要手術)。
然而,在菲爾道斯承諾將於11月13日投案且不再尋求進一步推遲後,法官批准了申請。
法官允許受害者家屬先離開法庭,隨後才允許菲爾道斯及其妻子離開。
根據法律,故意傷害未成年人最高可判處六年監禁,罰款最高1萬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
對未成年人使用刑事強制力最高可判處六個月監禁,罰款最高3000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