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旬老翁涉洗11萬黑錢　判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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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20
Source: 獅城新聞

![七旬老翁涉洗11萬黑錢　判監一年](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4/17841041.avif?0)





（新加坡訊）一名75歲老翁涉嫌利用名下三個銀行戶頭，協助友人接收及轉移逾11萬新元的詐騙款項。他在被控後不僅堅稱無罪，甚至在庭上荒謬責怪受害者「沒確認身份就匯款」，最終被法官裁定罪名成立，判處坐牢一年。

被告賴志強（譯音）共面對9項控狀，包括觸犯濫用電腦法令、按摩院法令、付款服務法令，以及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等。控方隨後以其中一項控狀對其進行提控，餘項則交由法官在量刑時一併納入考量。

根據控方案情，共有4名受害者在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8日期間受騙。他們將總計11萬2349新元的款項，匯入了被告名下的三個銀行戶頭。

被告在接收款項後，隨即將現金提出並轉交給一名叫「羅傑」（Roger）的男子。

被告辯稱，該男子是他早前在中國工作時結識的朋友，對方因「有難」要求他提供戶頭收錢，他基於義氣才答應幫忙。

令人髮指的是，被告在審訊期間毫無悔意，甚至在庭上反指並不認識4名受害者，更怪罪受害者為何在沒有確認清楚身份的情況下，就隨便把錢存入他的戶頭。

雖然被告口口聲聲表示匯款均來自友人「羅傑」，但控方指出，當被問及與對方的認識細節、聯繫方式等關鍵資訊時，被告皆顯得支吾其詞，無法自圓其說。

法官最終不採信被告的辯詞，裁定其罪名成立，判監一年。至於被告表示不認罪的其餘暫緩控狀，案件將展延至下個月21日進行審前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