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阿叔申訴,妻子沒擁車、不開車,短短一年內卻離奇接獲超過19個罰單,數次向當局舉報,深感無奈與費解。
王先生(70歲,送貨司機)向《新明日報》申訴,自去年9月起,他的妻子就收到來自建屋局的罰單,指她違規停車。
「我們都沒有車,兩個兒子和女兒也沒買車,實在令人費解。」
根據他所提供的罰單,內容顯示涉事轎車的車牌號7965Y,因被指在泊車場內違規停車,沒有放置有效的泊車固本,所以被開罰單。
王先生說,他曾於2024年開過一輛轎車,但車牌號是4155」,當時擁車證只剩下半年,如今早已報銷。
「我妻子有駕照,但她沒開過車,而且第一次買車也是20多年前的事情。」
為此,王先生與妻子去年10月已報警一次。
「前日傍晚,我妻子再次去報警。」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資料,妻子前後至少接獲19個罰單,涉事轎車最後一次違規停車是今年3月25日。
接獲罰單後,王先生說,妻子陸續也收到紅色的催款單(Reminder Notice)以及至少17張黃色的最終催款單(Final Reminder Notice)。
「過去1年來,一大疊的信件超過50封。」

王先生稱,妻子過去一年來接到許多催款單,大約50封信件。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報案記錄,妻子曾向陸交局諮詢,並核實了涉事車輛並非註冊在她名下。她也向建屋局澄清,車主並不是她。
「過程中,有職員通知說,若轎車不屬於妻子,則無需理會罰單。另外,我們也跟議員反饋至少3次,議員也幫我們諮詢過了。
「我妻子為了此事難以入眠,我們只是普通老百姓,沒有犯法,更沒有錢還罰單。」
記者上建屋局的官方網站查詢,發現涉事轎車有至少19張泊車罰單,分別從去年9月19日至今年2月5日,累計罰款總額約1320元。
記者也發現,罰單集中在三個泊車場,包括大巴窯6巷第19座的露天泊車場、大巴窯3巷第91座附近的露天泊車場以及惹蘭蘇丹第18座的露天泊車場。
據了解,這些泊車場之前都能使用停車固本。
當局正在調查
王太太說,涉事轎車曾在一天內在同個泊車場違規泊車車三次。記者嘗試到大巴窯6巷的泊車場查看,但並未發現該轎車。
王先生指出,由於罰單累累,妻子甚至被通知說下個月需要上法庭。
根據傳票,王先生的妻子需要在下個月2日上法庭。
「我們不知道要如何跟法官交代,而且為什麼她需要出庭。」
王太太(66歲)則告訴記者,相信有一部分罰單已被撤銷,目前只剩下9個罰單需要處理。
根據《新明日報》了解,大約兩周前,有關當局已通知她無需理會罰單,並且不需要出庭。當局已正在調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