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旬叔申訴 妻沒車也不開車 1年接逾19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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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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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阿叔申訴，妻子沒擁車、不開車，短短一年內卻離奇接獲超過19個罰單，數次向當局舉報，深感無奈與費解。

王先生（70歲，送貨司機）向《新明日報》申訴，自去年9月起，他的妻子就收到來自建屋局的罰單，指她違規停車。

「我們都沒有車，兩個兒子和女兒也沒買車，實在令人費解。」

根據他所提供的罰單，內容顯示涉事轎車的車牌號7965Y，因被指在泊車場內違規停車，沒有放置有效的泊車固本，所以被開罰單。

王先生說，他曾於2024年開過一輛轎車，但車牌號是4155」，當時擁車證只剩下半年，如今早已報銷。

「我妻子有駕照，但她沒開過車，而且第一次買車也是20多年前的事情。」

為此，王先生與妻子去年10月已報警一次。

「前日傍晚，我妻子再次去報警。」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資料，妻子前後至少接獲19個罰單，涉事轎車最後一次違規停車是今年3月25日。

接獲罰單後，王先生說，妻子陸續也收到紅色的催款單（Reminder Notice）以及至少17張黃色的最終催款單（Final Reminder Notice）。

「過去1年來，一大疊的信件超過50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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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稱，妻子過去一年來接到許多催款單，大約50封信件。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報案記錄，妻子曾向陸交局諮詢，並核實了涉事車輛並非註冊在她名下。她也向建屋局澄清，車主並不是她。

「過程中，有職員通知說，若轎車不屬於妻子，則無需理會罰單。另外，我們也跟議員反饋至少3次，議員也幫我們諮詢過了。

「我妻子為了此事難以入眠，我們只是普通老百姓，沒有犯法，更沒有錢還罰單。」

記者上建屋局的官方網站查詢，發現涉事轎車有至少19張泊車罰單，分別從去年9月19日至今年2月5日，累計罰款總額約1320元。

記者也發現，罰單集中在三個泊車場，包括大巴窯6巷第19座的露天泊車場、大巴窯3巷第91座附近的露天泊車場以及惹蘭蘇丹第18座的露天泊車場。

據了解，這些泊車場之前都能使用停車固本。

## 當局正在調查



王太太說，涉事轎車曾在一天內在同個泊車場違規泊車車三次。記者嘗試到大巴窯6巷的泊車場查看，但並未發現該轎車。

王先生指出，由於罰單累累，妻子甚至被通知說下個月需要上法庭。

根據傳票，王先生的妻子需要在下個月2日上法庭。

「我們不知道要如何跟法官交代，而且為什麼她需要出庭。」

王太太（66歲）則告訴記者，相信有一部分罰單已被撤銷，目前只剩下9個罰單需要處理。

根據《新明日報》了解，大約兩周前，有關當局已通知她無需理會罰單，並且不需要出庭。當局已正在調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