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謀殺5歲親女 43歲父 也被控虐4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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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5-1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43歲父被控謀殺親女！

親父涉從女兒3歲開始虐待她，不但拳打、掌摑、腳踢，還用手拉頭髮把她舉起，甚至和妻子把她赤裸禁錮廁所里，導致5歲女童疑似被活活虐死。

男子面對謀殺、虐童、給假口供和銷毀犯案證據等26項控狀。他早前被控上法庭，案件前天在高庭過堂，定於今年7月開審。

男子也被控以相同手段虐待年僅4歲的兒子。為了保護兒子，媒體不准報道被告的名字，與其他可能泄露受害人身分資料。

被告面對的26項控狀中，11項與女兒有關。一項謀殺控狀指他在2017年8月10日晚上至隔日凌晨之間，虐死當時5歲的女兒。控狀並未說明被告如何虐死女兒。

其餘10項控狀則指被告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之間虐待女兒，牴觸了兒童與青少年法令。

《新明日報》報導，控狀顯示，被告最早於2015年12月開始虐待女兒。她當時約3歲。

他的虐童手段包括對女兒拳打腳踢、掌摑她的臉和手腳、把她丟在床褥上和鞭打她等。有一次，被告被指抓住女兒的頭髮再拉起她的身子，靠著牆壁把女兒舉起來。

另一次，被告涉嫌在暴打女兒的過程中，導致她的頭部撞到抽屜。

被告也涉嫌與妻子共謀把裸著身子的女兒禁錮在廁所里，以及將女兒禁錮在房間裡的角落。控方揭露，女童在喪命之前，被禁錮在廁所數小時。

被告妻子目前未被控上法庭。

控方星期一向高庭提出申請，除了謀殺控狀，法庭在審訊期間同時審理另外七項與女兒喪命有關的控狀，這些控狀涉及被告將女兒禁錮於廁所、給假供和銷毀證據的罪行。

控辯雙方將在星期五做進一步陳詞，法官之後會對這項申請做出決定。

若謀殺罪成，被告可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加打鞭。

**相似手段虐待兒子**

被告也被指同樣在兒子2歲至4歲時虐待他。

被告面對9項與虐待兒子有關的控狀，虐童手段與虐待女兒的相似。

被告同樣是在2015年12月開始虐待兒子，當時兒子約2歲。

直至兒子4歲左右，被告多次掌摑兒子，或是對他拳打腳踢。

**被告事發後丟多樣證物**

被告在事發後丟掉多樣證物，包括相機、手機、藤條、剪刀、水管、毛巾等，也向警方撒謊，稱女兒的頭撞到遊樂場的滑梯。

控狀顯示，2017年8月12日至17日之間，被告多次給警方假口供，謊稱女兒是因為在遊樂場玩耍時撞傷頭部而死亡。

被告被指向警方謊稱，案發當晚他不在家。他涉及給假供與銷毀證據的控狀共有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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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還涉嫌銷毀他虐童的證據，其中包括剪刀、藤條。（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