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晨當街持刀傷人 兩男被捕一人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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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6-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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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時分當街持刀傷人，兩名男子遭警方逮捕，另一名涉案男子仍潛逃在外。警方在追捕嫌犯過程中也逮捕一名涉嫌窩藏嫌犯的男子。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方昨早發文告說，本月4日凌晨2時33分接獲一起發生在加富路（Cuff Road）的傷人案。兩名受害男子身上多處割傷，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治療。

經過調查和調閱警方閉路電視畫面，中央警署和刑事偵查局警員鎖定3名男嫌犯的身份。

案發同日及6月7日，警方先後逮捕了其中兩名涉及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嫌犯。他們的年齡分別為26歲和28歲，本月6日及9日分別被控上庭。

文告還指出，另一名34歲男子因涉嫌窩藏其中一名嫌犯並擁有受管制武器，也遭警方逮捕。他已在本月9日被控兩項罪狀。

根據刑事法典第324節條例，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長七年監禁，或鞭刑，或罰款，或任何組合的刑罰。刑事法典第34節條文也闡明，數人為了共同意圖犯罪，每個人都必須負起相同罪責，如各別犯罪一樣。

窩藏嫌犯一旦罪成，可面臨上游犯罪行為（predicate offence）最長刑罰的四分之一，或面臨罰款，或兩者兼施。持有受管制武器，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過五年監禁，以及鞭打最少六下；重犯者可被判兩年至八年監禁，以及鞭打最少六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