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例騎腳踏車撞傷七旬伯 送餐員坐牢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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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6-07
Source: 獅城新聞

![違例騎腳踏車撞傷七旬伯 送餐員坐牢3天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8/16983904.avif?1654524006)





送餐員在組屋樓下違例騎腳踏車，撞倒七旬老伯導致對方手腕骨折，法官指涉及腳踏車與行人的意外頻頻發生，必須嚴懲此類罪行，判送餐員坐牢3天。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2020年10月5日傍晚5時50分許，地點是新加坡勿洛蓄水池路604座組屋樓下。案發時是Grab送餐員的被告莫哈末（26歲），昨日承認一項疏忽行事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

案情顯示，被告當天為麥當勞送餐後，正騎車回麥當勞。他中途為了走捷徑，快速騎過信箱處和組屋樓下的座位間。

70歲的老伯剛好站在信箱處，取信件後轉身走向電梯時，出現在被告的右方，被告嘗試緊急剎車，但因閃避不及把老伯撞倒。

被告和老伯雙雙跌落地面，老伯的手指流血、臉部和手腳紅腫，但還能自行報警求助。被告沒有受傷，他留在現場等警方和民防人員抵達。

樟宜綜合醫院的X光檢測顯示，老伯的右手腕骨折，並給了38天的病假修養。被告自願繳付老伯的258元醫藥費。

控方指已年滿70的受害者屬於弱勢人士，受傷後需要更長時間才能康復，被告對長者造成顯著的傷害。

組屋樓下貼有通告，禁止人們騎腳踏車，但被告為了走捷徑違反規定，進入只限行人使用的地區。控方也指案發在傍晚時分，一般上有更多居民會經過組屋樓下，被告應當更小心騎車，但他沒有這麼做，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入獄。

被告則懇請法官判他罰款即可，並指這是他當送餐員的兩年來，首次遇到的意外，他也不是故意犯案。

但法官指涉及腳踏車與行人的意外頻頻發生，這些事件必須被遏制，因此必須判處被告判監禁以儆效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