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上班一周 送貨司機撞死電動腳車騎士

2022/06/02   •   1623閱
莫哈末阿德哈姆因送貨司機事故撞死電動腳踏車騎士,被判入獄6周,駕照吊銷8年。這起2020年發生的裕廊西1道大牌537座組屋附近致命車禍,反映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被告在送貨期間發生意外,為一名55歲電動腳踏車騎士造成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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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阿德哈姆。(取自早報網)

一名准理工學院學生在當送貨司機時,撞死五旬電動腳踏車騎士,被判入獄6個星期,吊銷執照8年。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0年2月18日晚上7時,地點是裕廊西1道大牌537座組屋附近。

被告莫哈末阿德哈姆(24歲)案發時剛送完貨,他駕著一輛小貨車準備右轉開出停車場時沒留意路況,與從右側騎著電動腳踏車(PAB)行駛而來的55歲男受害人相撞,牴觸一項交通法令。

案情顯示,被告在等待進入理工學院期間,找了份送貨司機的工作,但上班僅一周就遇到了上述事件。

撞擊導致原本在第二條車道行駛的受害人摔落在第一條車道,被告立即下車查看。受害人當時雖有呼吸,但已昏迷,隨後被救護車送往國大醫院急救。男傷者被診斷出腳跟處骨折,頭部也嚴重受創,他在兩天後不治,死因為頭部重創。

受害人也是一名送貨員,根據他的遺孀透露,受害人事發時可能是準備回家,或是給兒子打包晚餐,不料卻在途中遭遇不測。

控方指出,被告未留意路況釀禍,要求判他坐牢1至3個月,並吊銷駕照至少8年。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當時沒超速,事後也下車查看受害人,希望減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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