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莫哈末阿德哈姆。(取自早報網)
一名准理工學院學生在當送貨司機時,撞死五旬電動腳踏車騎士,被判入獄6個星期,吊銷執照8年。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0年2月18日晚上7時,地點是裕廊西1道大牌537座組屋附近。
被告莫哈末阿德哈姆(24歲)案發時剛送完貨,他駕著一輛小貨車準備右轉開出停車場時沒留意路況,與從右側騎著電動腳踏車(PAB)行駛而來的55歲男受害人相撞,牴觸一項交通法令。
案情顯示,被告在等待進入理工學院期間,找了份送貨司機的工作,但上班僅一周就遇到了上述事件。
撞擊導致原本在第二條車道行駛的受害人摔落在第一條車道,被告立即下車查看。受害人當時雖有呼吸,但已昏迷,隨後被救護車送往國大醫院急救。男傷者被診斷出腳跟處骨折,頭部也嚴重受創,他在兩天後不治,死因為頭部重創。
受害人也是一名送貨員,根據他的遺孀透露,受害人事發時可能是準備回家,或是給兒子打包晚餐,不料卻在途中遭遇不測。
控方指出,被告未留意路況釀禍,要求判他坐牢1至3個月,並吊銷駕照至少8年。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當時沒超速,事後也下車查看受害人,希望減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