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冤3年洗脫非禮罪 「不敢再聘請年輕女臨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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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2-2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5日訊）前泡泡茶店老闆被指非禮兩名打臨工女生臀部，含冤3年多終成功洗脫罪名，昨天獲判無罪釋放。

雖然他含冤得雪，他嘆蒙冤後人生迷茫，關掉泡泡茶店，還間接導致小兒子未能去讀大學，留下遺憾。

被告陳加興（55歲）曾是一家泡泡茶老闆，他共面對8項控狀，指他在2017年11月多次對兩名16歲和17歲的兼職職員伸咸豬手，觸碰她們的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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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加興昨天獲判無罪釋放。（海峽時報攝） 

他不認罪，由律師謝明達和周梓傑為他辯護，經審訊後被判無罪釋放。從他被控到洗脫罪名，卻讓他經歷痛苦的3個年頭。

日前報道，一名16歲女職員早前上庭供證，表示被告三度觸碰她的臀部。她也指被告在第一起非禮事件後，開始在簡訊中暱稱她為「寶貝」，甚至以紓解腰痛之名，藉機環抱她。另一名17歲的女職員則在供證時表示在工作期間遭被告6次摸臀部。

但是，被告的代表律師指出，兩名受害者的說辭漏洞百出，又是中學好友，有串通好要陷害被告的嫌疑。

法官聽了雙方陳詞後，昨日裁決時指出，兩名受害女職員的證詞前後不一致，存在很多疑點，無法令人信服，因此判被告8項控狀都無罪。

陳加興在案件結束後接受媒體訪問。他說：「一開始就覺得很冤枉，感謝律師一路來的協助，幫我洗脫冤屈！」

事情發生後，陳加興關掉泡泡茶店，人生感到迷茫，無心做事。

「雖然我知道我自己是冤枉，但官司纏身帶來壓力，也影響到了我的小兒子，間接導致他沒上大學。」

他憶述，案子發生時小兒子正要讀大學，但他卻沒把心思放在兒子身上，未能好好跟他談談、鼓勵他，間接耽誤了他讀大學。兒子後來直接去工作。

他說：「當時很難開口解釋，現在證明了我的清白，我希望他重新考慮去讀大學，成績好壞都不重要，我想讓他去體驗下大學生活，當做一個經歷也好。」

陳加興透露，兩個兒子小學時，他與妻子離婚，獨自撫養他們長大。事後他關掉了泡泡茶店，與朋友合開了花店。

不過他稱已有了陰影，不敢再請年輕的臨時工女生。

他說，即使面對親友的質疑，他也不會去在意這些，因為清者自清。

謝明達律師則表示，這類非禮案件向來對男性不利，官司較難打，關鍵是在希望可以盤問到原告。

「如果原告講得太誇張，比較容易找到漏洞。法官自然也看得出到底誰比較可信。」

## **法官裁決時列出四疑點**



１.受害者無法記得案發時間和日期。

16歲女職員無法提供案發日期，甚至連案發的時間也說不清楚。她供證說在11月12日遭三次非禮，但證據顯示，12日她並沒有上班。17歲的受害女職員稱11月4日至17日被非禮，於19日報案，儘管只過了兩周，但她比16歲女職員還無法確定案發日期及時間。

２.兩人是好朋友又同在一家店打工，遭非禮卻沒告訴彼此。

16歲女職員稱她被非禮後感到震驚，但她沒告訴任何人。被非禮後，她還繼續工作了很長時間。證據顯示，她更關心的是被告當時不支付工資，而不是非禮。17歲女職員也同樣沒告訴第一名受害者。

３.兩人分別遭非禮後都未立刻告知父母。

16歲女職員報案兩周後，才通知她的父母。17歲女職員則在事後與父母一起去度假，當時也沒有告訴他們。

４.女職員稱被告喊她「寶貝」，卻無證據。

16歲女職員指被告在WhatsApp上稱她「寶貝」，卻沒有任何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