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銀行客戶經理 騙7客戶逾200萬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zWxW7
Published: 2021-05-1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1日訊）前銀行客戶經理3年內失信和欺騙七名客戶近200萬元（約620萬令吉），昨日被判坐牢7年。

被告韓德隆（譯音，34歲）被控94項失信、欺騙，以及轉移贓款等罪名。他早前承認其中27項罪名，餘項同意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法官昨日下判前說，被告是初犯，也在第一時間選擇認罪，被控後還押至今，足見他有悔過之心。

![前銀行客戶經理 騙7客戶逾200萬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68/16685783.avif?1620722702)





被告韓德隆3年內騙7名客戶近200萬元，昨日被判坐牢7年。（檔案照） 

主控官曾說，被告至今只吐出了62萬5000元（約193萬8320令吉），其中35萬元（約108萬5350令吉）還是用騙來的錢還給一些受害者。

由於被控多條罪名，涉及的款項高達196萬9000元，法官最終判他坐牢7年。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之間，被告在大華銀行擔任客戶經理，負責銷售定期存款及信託等類型的金融產品。

2015年2月，他開始挪用客戶的錢，即便在2015年12月辭去大華銀行的工作，到華僑銀行上班之後，他還是如法炮製，繼續欺騙大華銀行的客戶，最後連華僑銀行客戶的錢也挪用。

為了圓謊，他還偽造大華銀行的信件，騙這些前客戶說他們的錢都已經交給了大華銀行，但實際上錢都存到了他自己的銀行帳戶中。

其中一名受害者發現受騙後向警方報案。商業事務局在2017年4月11日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3年內騙了兩家銀行七名客戶共196萬9000元。

綜合控狀內容，被告轉走的贓款超過34萬元（約105萬令吉），當中有超過14萬元（約43萬令吉）拿去買多多和萬字票。控狀也顯示，被告每次最低下注額為1001元（約3104令吉），最高可達2萬元（約6萬2000令吉）。

被告面對65項轉移贓款的控狀，涉及的金額約34萬零499元（約105萬令吉）。其中，有14萬1600元（約44萬令吉）轉到新加坡博彩公司、12萬4000元（約38萬令吉）轉到被告兄弟的帳戶、6萬3000元（約20萬令吉）轉到被告與前女友的聯名帳戶。

他也曾開一張1萬1899元（約3萬6800令吉）的銀行本票（cashier’s order）給一家車行，並拿其中35萬元（約108萬令吉）給其中一些受害人做出賠償。

根據案情，被告最後自掏腰包賠了27萬5000元（約85萬2500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