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最大反對黨主席：撒謊議員當時在接受心理治療，有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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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12-1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時任國會議員、工人黨籍辣玉莎（Raeesah Khan）國會撒謊一事，該黨主席林瑞蓮出席聽證會時透露，辣玉莎在黨內調查時出示了心理治療證明。

該黨另一名國會議員林志蔚副教授說，辣玉莎在國會撒謊，即便只有一次，也沒資格繼續當誠實的議員；另，當時一些中委認為，她承認撒謊時提出自己當年被性侵一事，讓人感覺是在辯解。

「辣玉莎撒謊案」聽證會目前已召喚八人供證，分別為辣玉莎本人、她的秘書助理羅佩英、她的國會助理Mike林、工人黨幹部兼義工納登、工人黨副主席費沙、黨魁畢丹星、主席林瑞蓮、工人黨國會議員林志蔚副教授。

在八人當中，Mike林的供詞不多，較為重要的是其他七人的供詞。

其他七人當中，辣玉莎、羅佩英、納登是一方，這一方主張辣玉莎撒謊是獲得高層三人的授意，或至少是默許。

另一方是工人黨高層三人，即畢丹星、林瑞蓮、費沙；至於林志蔚，則是辣玉莎同個集選區的國會議員，也是工人黨中央委員，等於是她的同僚。

目前，主要問題圍繞在幾個方面： 

一、辣玉莎8月3日撒謊之後，為何10月4日再次撒謊？是高層授意或默許她繼續撒謊？或是她解離症發作？

二、工人黨高層8月7日就知道辣玉莎撒謊，為何一直到10月12日才明確要求辣玉莎向國會坦白？

三、高層三人組成紀律委員會調查辣玉莎，是否屬於「既當球員又當裁判」？

四、紀委會沒有向中央委員會透露三人早已參與此事，是否有違透明原則？

五、工人黨的制度有無可改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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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黨主席、國會議員林瑞蓮12月13日宣誓供證。圖源：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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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黨中央委員、國會議員林志蔚副教授12月13日宣誓供證。圖源：gov.sg

在對上述幾個重點做出評述之前，我們先來回顧一下「辣玉莎8月3日撒謊」事件。熟悉此事的讀者可以跳過不讀。 

**「辣玉莎8月3日撒謊」事件**

2021年8月3日，工人黨籍國會議員辣玉莎在國會上說，自己曾在三年前陪同一名25歲的強姦案受害者到警局報案。她說，接案的警員當時評論了受害者的穿著，以及評論她喝過酒。受害者隨即哭著離開警局。

隨即，政府和警方多次要求辣玉莎提供細節，以便調查。但辣玉莎一直沒有提供。

10月4日，內政部長尚穆根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告知國會查無此事，並請辣玉莎在不透露性侵案受害者的身份的情況下，提供此事的其他細節，包括報案警署、日期等等，便於警方調查。

辣玉莎在國會上再次確認，8月3日所言屬實，但是，自己與受害者已經失聯，而且，也不願讓對方受到二度傷害，因此，不願提供細節。

10月20日，警方發布文告說，曾於10月7日、15日兩天聯繫辣玉莎，請她提供細節，協助調查，但是辣玉莎沒有回應，因此，警方無法證實她所說的不當事件曾經發生。

11月1日，辣玉莎承認8月3日是撒謊，實際上並無此事。

11月2日，工人黨宣布成立紀律委員會調查辣玉莎在國會撒謊一事。11月8日，辣玉莎出席紀律委員會會議，對多次在國會撒謊做出解釋。

11月29日，她再次出席紀委會會議。在這次會議上，黨魁畢丹星和主席林瑞蓮建議她退黨辭職。

11月30日，辣玉莎引咎辭職。 我們一條一條來討論。

**高層有無授意或默許她繼續撒謊**

辣玉莎的說法是，8月7日，她先向一把手畢丹星坦白；隔天，她前去見工人黨最高層三人，他們同意她「把這事帶進墳墓」。辣玉莎離開會議之後，把這句話發給了羅佩英和納登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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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玉莎的簡訊內容）

在聽證會上，羅佩英和納登說，他們收到辣玉莎這個手機簡訊。

對此，工人黨副主席費沙供證時說，辣玉莎說高層三人「同意把這事帶進墳墓」是撒謊，但他不知為何辣玉莎要撒這個謊。

一把手畢丹星供證時給予駁斥和否認；他說，有可能是辣玉莎患有解離症。他建議國會特權委員會讓辣玉莎接受心理評估。解離症的一個症狀是說話之前不思考。

黨主席、二把手林瑞蓮供證時給予否定。聽證會問：你會不會排除是解離症讓她做出「三人同意把這事帶進墳墓里」陳述的可能性？林瑞蓮答覆：我無法排除任何可能性。

林瑞蓮後來指出，辣玉莎11月8日出席工人黨紀律委員會問訊時，出示了自己接受心理治療的文件。

**辣玉莎以為沒有人會重提此事**

林瑞蓮供證時，提供了工人黨紀律委員會11月29日面見辣玉莎時的部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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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是10月3日，畢丹星問辣玉莎：「在國會10月（4日）開會之前，我跟你見過面，我說，（處理此事）

你需要決定；你有無想過在國會上坦白？」

辣玉莎答：「有的，但當時自己內心充滿愧疚，而且被性侵往事困擾；自己也沒想到會有人重提此事。」

畢丹星：「不能撒謊，對嗎？」

辣玉莎：「是。」

**高層為何兩個月後才明確採取行動**

工人黨最高層三人既然早在8月8日就知道辣玉莎撒謊，而且10月4日再次撒謊，為何一直到了兩個月後的10月12日才明確要求辣玉莎向國會坦白？ 畢丹星說，辣玉莎必須先把當年性侵一事讓父母知道，然後才到國會上坦白8月3日撒謊一事。他認為，必須給辣玉莎足夠的時間，此事的主動權在於辣玉莎，她應該先跟父母談了，然後主動找黨魁討論。因此，他沒有主動催促。

**因為此事是一把手在處理**

副主席費沙說，自己沒有料到會有人在10月4日國會上重提此事。他同意，到了此時，工人黨應該有所舉動。他也同意，允許國會中重複出現謊言是違法的，有可能牽扯到自己、畢丹星和林瑞蓮。他承認，身為國會議員，他有責任在國會上保證不實言論獲得澄清，並應該儘快澄清辣玉莎8月3日、10月4日的說辭。

但是，他沒有採取任何舉動，也沒有跟任何人提起此事。費沙說，他認為，此事應該由一把手畢丹星處理，辣玉莎該什麼時候向國會坦白並澄清，應該由畢丹星判斷並決定。

主席林瑞蓮供證時說，畢丹星跟辣玉莎最熟，在工作上輔導辣玉莎，因此，林瑞蓮沒有主動找畢丹星詢問或關心辣玉莎向國會坦白一事的進展。

**當時我很鬱悶** 10月4日，辣玉莎在國會上再次撒謊的時候，林瑞蓮在場。她供證時說，當時，她很鬱悶很沮喪（frustrated），因為辣玉莎不但沒有糾正8月3日的錯誤，反而還重犯。

林瑞蓮說，她當時並不知道畢丹星跟辣玉莎對此事如何解決有無說法，但她不認為畢丹星默許辣玉莎繼續撒謊。

當天下午，林瑞蓮安排辣玉莎到畢丹星辦公室見面，自己也出席。她說，當時辣玉莎壓力山大，林瑞蓮沒有追問她跟畢丹星之後有無認錯共識，也沒追問她為何重複撒謊。

聽證會問，為何不在隔天（10月5日）的國會上承認撒謊？林瑞蓮答，因為需要時間謹慎草擬發言稿。

10月4日當晚，林瑞蓮、辣玉莎、畢丹星三人再次見面。這次見面時間很短。林瑞蓮供證說，畢丹星問辣玉莎，現在你準備怎麼做？辣玉莎答，或許還有另一條路，那就是說實話。

林瑞蓮說，當時畢丹星反問辣玉莎「你今天在國會不是已經選擇了你的路了嗎？」

早些時候，畢丹星在供證時說，當時他很生氣，回復了一句「但你看看你選擇了什麼？」

林瑞蓮說，她不記得辣玉莎對畢丹星這句反問做出任何回應。

**10月12日仍不願向國會坦白**

辣玉莎曾供證說，10月12日，畢丹星要求見她。她前去與畢丹星和林瑞蓮開會。此時，畢丹星和林瑞蓮判斷，此事不會不了了之。三人討論的結果是，辣玉莎應該承認撒了謊。

林瑞蓮供證說，在這個會議上，辣玉莎起初仍不願在國會上坦白。林瑞蓮和畢丹星對此十分生氣，跟辣玉莎說，你別無他法，一定得在下一次國會開會（11月）時坦白。辣玉莎最終同意這事最佳方案。

林瑞蓮確認，10月12日是工人黨高層首次明確要求辣玉莎向國會坦白。

**既然準備上國會坦白，就無須理會警方**

10月7日，辣玉莎接到警方電郵，要求她提供當年報警的日期、警署等，方便調查。據辣玉莎說，她去問畢丹星和林瑞蓮該怎麼辦，兩人建議她不必理會警方，因為「警方無權逼你說話」。

在聽證會上，畢丹星說，警方的要求合理。他說，自己並未指示辣玉莎前往警署會見警方，也未指示她不必理會。他解釋，這是因為他認為辣玉莎澄清事實的場所應該是國會，而非警署。

林瑞蓮供證說，自己曾告訴辣玉莎，既然已經準備上國會坦白了，就無須理會警方。

**工人黨紀律委員會的兩次聽證**

11月2日，工人黨正式成立紀委會，調查辣玉莎撒謊一事，並於11月8日、29日據舉行了兩次聽證。聽證的主要調查包括：

一、辣玉莎8月3日國會講稿是在什麼情況下準備的？為何加進了不實言辭？辣玉莎的答覆是：自己患有解離症，說話之前不加思考

二、畢丹星與辣玉莎10月3日面談的內容，包括畢丹星要求辣玉莎不能撒謊

三、關於辣玉莎精神狀態如何治療。當時，辣玉莎提供了自己接受心理治療的文件證明

四、關於辣玉莎是否要繼續留在工人黨、保留議員和中央委員身份，以及理由

**辣玉莎參與性侵受害人互助小組活動屬實**

此事發生之後，工人黨紀委會曾調查辣玉莎是否參與過性侵受害人互助小組的活動，發現此事屬實，她曾在2018年、2019年參加過。

**一早就向高層坦白究竟能否減輕罪責**

辣玉莎一早就向工人黨最高層三人坦白，這會否影響紀律委員會對她處分的輕重？

費沙在聽證會上供證說，辣玉莎是否曾經向高層坦白並尋求指示或建議，會影響紀委會的處分建議。

畢丹星則認為，無論辣玉莎一開始就向高層坦白，或一路隱瞞到底，是否配合或抗拒調查，並不對她責任的輕重形成影響。

林瑞蓮同意，在一般訴訟當中，是否認錯、何時認錯、坦白交代了多少是考慮因素。但是，她認為，最高層三人組成的紀委會是為了調查辣玉莎8月3日撒謊和10月4日重複撒謊，辣玉莎是否早已向三人坦白無足輕重。

**中央委員會不知高層三人曾參與** **這會否影響對辣玉莎的處分決定**

11月30日，工人黨紀委會向中委會提呈處分建議，建議辣玉莎自行退黨辭職，如果不肯退黨辭職就給予開除。 在中委會會議上，紀委會三人並未向中委會說明辣玉莎曾在8月8日向三人坦白，也沒有向中委會說明辣玉莎的秘書助理羅佩英和義工納登強烈要求紀委會三人公開自己對此事的知曉和參與。

費沙認同，工人黨中委會是在不知全部內情的情況下，表決同意對辣玉莎的處分。

畢丹星說，他不認為中委會和公眾有必要知道這些。而且，他說，如果中委會認為有必要，可以問紀委會是否知曉辣玉莎8月3日撒謊一事。（編按：畢丹星身兼中委會主席和紀委會主席二職）

國會議員、工人黨中央委員林志蔚副教授認為，紀委會的處分建議不會對他的決定形成影響，因為他在紀委會做出建議之前已經了解了此事，並形成了自己的獨立看法。

**即便撒過一次謊** **也沒有資格繼續擔任誠實的議員**

林志蔚也說，他對高層有充分的信任，既然高層三人沒有向中委會透露三人曾經參與此事，他認為這並不是關鍵。

他也說，就辣玉莎8月3日國會撒謊一事，他徵求過黨內外不同人的看法，大約九成人不支持辣玉莎。不少人認為，即便在國會撒過一次謊，也已經沒有資格繼續擔任誠實的議員。

對於辣玉莎11月1日向國會坦白時，發言當中提到當年被性侵一事，林志蔚說，工人黨中委會討論這個草稿時，有人認為感覺在辯解，但他認為這個事是重要的背景事件，必須提出。

以上所有根據國會特權委員會12月13日特別報道整理。

國會特權委員會還能夠繼續傳召證人作證。 接下來我們看看幾個關鍵問題： 

**一、辣玉莎8月3日撒謊之後，為何10月4日再次撒謊？是高層授意或默許她繼續撒謊？或是她解離症發作？**

目前看來，辣玉莎患有某種精神疾病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尤其她曾向工人黨紀律委員會提交醫療證明文件；如果真是因為解離症而「說話之前不經思考」，很多事就解釋得通了。

但是，如果後續出現確鑿證據，證明高層授意或默許，那麼事情就大了。不言而喻。 希望不是後者。

**二、工人黨高層8月7日就知道辣玉莎撒謊，為何一直到10月12日才明確要求辣玉莎向國會坦白？**

林瑞蓮和費沙的說法是他們認為此事是畢丹星一人在處理，因此沒有過問，更沒有插手。

畢丹星則說要給辣玉莎時間，先讓她把當年性侵一事告訴父母，然後才到國會坦白。但是，辣玉莎和畢丹星顯然都沒有積極跟進此事。至於為何沒有積極跟進，那又是另一個焦點了。

另，在供詞中，依稀可見當時不無期盼無人再提此事，石沉大海，那就僥倖過關了。 畢丹星說，要求辣玉莎「負起責任」，此話沒錯，辣玉莎肯定得負起責任。在8月7日、8日辣玉莎向高層坦白之時，高層對8月3日撒謊一事，應無責任（是否識人不當，另當別論）；但是，從8月8日到10月4日國會開會之前，沒有明確提要求；10月4日再度撒謊之後仍未即刻行動，一直拖到12日才討論此事。這就責無旁貸了。

**三、工人黨的管理制度有無可改進之處**

從此事看，無論辣玉莎有無解離症，工人黨的候選人遴選過程需要改進。知易行難。任何機構的人事遴選不可能萬無一失，但是，這麼短的時間內就出了這麼大漏子，高層難逃失察之責。

另，工人黨高層對待此事的不明朗態度也很有問題。一般來說，得知己方議員在國會上撒謊，應該立即糾正，即便牽涉隱私，需要時間妥善安排處理，也不應一拖就兩個月。

我認為，此事主要責任在高層。如果林瑞蓮、費沙所言為實，他們認為是畢丹星全權處理此事，所以沒有插手。但是，這麼重要的事，一把手沒有行動，而二把手、三把手竟不聞不問，令人費解。

至於一把手，畢丹星對待此事，從未明確要求辣玉莎向國會坦白，而只是說了「如果你擔起責任，我不會批判你」這種模稜兩可的話語。除了這句話之外，毫無具體行動，既不限期要求辣玉莎跟父母溝通，也不開會討論發言稿，也不通報中委會。一方面說要坦白，一方面卻毫無行動，在邏輯上說不通。

要知道，上一次新加坡國會特權委員會組織聽證會進行調查，是1996年11月，那是整整二十五年前。那是因為MZ黨徐順全等四人向國會的一個委員會作出虛假論述和提供假數據，四人分別被罰款介於5000新幣至25000新幣。

畢丹星等人很清楚在國會撒謊可能要面對國會特權委員會的調查。面對二十五年才出一次的大事，如果真如供詞所言，高層三人如此漫不經心，只能說不可思議。

**四、高層三人組成紀律委員會調查辣玉莎，是否屬於「既當球員又當裁判」**

這種嫌疑其實完全可以避免，也應該避免。其實，哪怕任意加入一人，形成四人紀委會，也能大幅度避嫌。

**五、紀委會沒有向中央委員會透露三人早已參與此事，是否有違透明原則**

這種嫌疑其實完全可以避免，也應該避免。其實，說，也就一句話的事；不說，反而有可能得解釋為何不說。為什麼選擇不說，令人費解。 畢丹星在供詞中也說，自己沒有透露辣玉莎早在8月8日就向最高層坦白了撒謊一事，因為他認為國會和選民是否知道這個情節並不重要。

此事會不會對工人黨形成影響。我想，影響一定有，至於短期影響有多大，現在還很難說。接下來還得看幾個關鍵：一、有無新證人、新證據；二、若有，會不會翻轉？此事到時有何結論？三、國會特權委員會將如何裁定？會不會被視為打壓反對黨？四、工人黨對此事如何追責和整改？責任是否停留在辣玉莎一人？

那麼，長期影響呢？我看，長期影響目前很難看出來。但是，我想，選民普遍願意國會有較多反對黨議員的存在，這個應該不會變；工人黨本來比其他政黨具有品牌效應，會不會受此事影響，難說。

目前，還是先看看有無新證人、新證據再說。

背景

辣玉莎生於1993年，馬來族，大學學歷，畢業於澳洲Murdoch莫道克大學。

2018年加入工人黨。2020年6月30日，工人黨宣布，她是盛港集選區四人競選團隊的候選人之一，也是當屆大選的最年輕候選人。

工人黨盛港團隊以52.12%得票率擊敗執政黨人民行動黨的團隊，贏得盛港集選區議席。辣玉莎成為新加坡第14屆國會的最年輕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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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屆大選，除了盛港集選區四個議席之外，工人黨還贏得阿裕尼集選區五個議席和後港單選區一個議席，一共10個，是國會中的最大反對黨。

2020年8月24日，工人黨黨魁畢丹星受委為國會反對黨領袖。畢丹星，生於1976年，印度族，畢業於新加坡國立大學，執業律師。

林瑞蓮，工人黨，主席，生於1965年，華族，畢業於新加坡國立大學、倫敦大學，執業律師。

費沙，工人黨，副主席，生於1975年，馬來族，畢業於澳洲Monash蒙納士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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