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7新政】明年6月起 計程車業分載客和電召兩種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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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8-07
Source: 獅城新聞

**國會昨天（8月6日）三讀通過點對點載客業法案（Point-to-Point Passenger Transport Industry Bill）。根據新框架，**陸交局**不再以德士或私召車來區分，而是看車輛是否在路邊載客，或是接電召，來頒發兩種經營執照。一家公司可持有兩種執照。**

陸交局將於明年2月開放讓業者申請執照，點對點載客服務監管框架明年6月生效後，大型德士和私召車業者必須持有相關執照，才能提供路邊載客或電召服務。

只有經營超過800輛車隊的較大規模業者須申請，與對德士車隊的現有要求一樣。少過800輛車的電召業者則無須申請執照，此舉是為減少合規成本，鼓勵較小型和新業者擴大增長。不過，這些業者必須遵守安全條例。

所經營的車隊有超過800輛車的拼車業者也須申請執照，業者也須確保司機遵守現有拼車條例。

無牌提供載客服務者則可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六個月，或兩者兼施。罪成後再違例者，每日會被罰款500元，司機也會被禁止為這些違例業者載客。

據統計，新加坡目前有約2萬輛德士和4萬5000輛私召車，其中超過三分之二點對點趟次為電召車程，其餘則是在路邊載客。

新框架生效後，為了保持市場開放，陸交局會禁止所有業者實行司機獨家安排，也就是不能限制司機為其他業者載客。由於提供點對點載客服務的車輛不斷增加，陸交局也會從明年6月起，取消德士服務供給標準。不過當局規定德士業者須提供傳統的電話呼叫服務，方便沒有智慧型手機或召車應用的乘客。

公共運輸理事會也被賦予權力，確保私召車車資與德士車資一樣，清晰和具透明度，同時也會處理私召車偷吃車資和過度收費的違例情況。

（信息來源：新加坡L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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