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洋妞驚見裙底被拍,天橋上飛腿踢下色狼手機,揭發國大工程系學生兩年來的惡行。
26歲的卓晨易面對44項侮辱女性尊嚴的控狀,案發時是名國大環境工程系的學生。受害人是26歲的澳洲女子。
調查顯示,2016年11月8日深夜11時20分,受害人從金文泰商場走向靠近金文泰3道第427座組屋的人行天橋時,發現被告緊跟在後。受害人走上天橋時,突然轉身,發現被告握著手機,伸入自己裙底,並開啟了照相功能。
受害人發現被偷拍,立刻飛腿將手機踢下天橋。

卓晨易趁受害人走上天橋時偷拍裙底。(示意圖)
隨後,被告掉頭走開,受害人見被告已不見蹤影,就去撿起手機,回到居住的公寓向保安員求救。
被告被捕後,承認確實在金文泰附近看到受害人,出現了想偷拍對方裙底的念頭,於是尾隨她到便利店,成功拍了幾個裙底視頻,再跟隨到天橋。在天橋上被告也用手機拍下受害人的大腿內側及內褲。警方起獲他的手機與膝上電腦,從他手機發現大量的裙底視頻。
被告承認他當時已偷拍女子裙底約兩年,供他私下觀賞,每有衝動想偷拍都會那麼做。
2016年內被告就曾在武吉巴督轉換站與組屋區,及多個地鐵站如山景、惹蘭裕廊克基、直落亞逸、丹戎巴葛及史蒂芬偷拍。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說,被告從小成績優異,癖好也沒有傷害到身邊認識的人,請求輕判。
法官馬文德說,被告身為大學生,知道偷拍的嚴重後果仍犯案。被告堅持尾隨該澳洲女子反映他犯罪的持續性,這種偷拍行為是他至少兩年的長久習慣,也到全島偷拍,判被告入獄12周。(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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