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辭職 or 被辭職有哪些雷區？一文教你如何合理終止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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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7-21
Source: 獅城新聞

疫情期間，由於行業不景氣，減薪裁員、跳槽等事情會比較常見。那麼如何進行正當地辭職以及防止被僱主進行不當解僱就變得尤為重要。所以小編接下來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在新加坡到底怎樣可以合理地按照規定，在這種將要離職的情況下保證自己各項權益，以及一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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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您或您的僱主都可以通過終止合同來終止僱傭關係。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您需要在合同里找出有無終止通知的終止準則，以及因不當行為而終止的準則，並對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1** 什麼是終止僱傭關係

當您或您的僱主想要結束僱傭關係時，可以終止服務合同。終止可以在有或沒有通知的情況下進行，也可以由員工的不當行為引起。

**誰可以終止合同**

**僱主或雇員均可**終止服務合同。終止的原因可能是：

1. 您辭職了

2. 您的僱主解僱您

3. 合同條款已過期，例如當項目或合同期限完成時

雙方都必須遵守服務合同中規定的終止條款和條件。

**如果你的辭職被拒**

您的僱主**不能拒絕**您的辭職。您有權在任何時候辭職，通過送達所需通知書或向僱主支付補償金來代替通知書。

注意事項

僱主禁止雇員離職是**違法**的。

**終止期間該怎麼做**

作為雇員，以下是一些在終止僱傭關係期間您應該做的事情的概述：

1. 您必須根據合同條款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僱主。您還可以使用年假來抵消通知期限。

2. 如果您決定在不通知的情況下終止合同，則您將必須支付賠償來代替通知。

3. 如果因不當行為而被解僱，您的僱主必須在進行任何紀律處分之前進行詢問。

4. 如果您認為自己被錯誤解僱，可以向**Tripartite Alliance for Dispute Management (TADM)**提出錯誤的解僱要求。

**2** 終止僱傭關係通知

如果您的合同指定了通知期，則您必須在辭職時送達通知，或支付補償金以代替通知。您和您的僱主之間可以相互同意而免除通知。

**終止信 （辭職信）**

終止信 （辭職信）是**必須**的。您或您的僱主的任何終止通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如果您沒有收到離職信，請您的僱主給您一封。否則，您仍被視為公司的員工。

注意事項

1. 讓您的僱主簽署終止信以確認收據。這有助於防止誤會或糾紛。

2. 只要已發出適當通知，您的僱主就無需提供解僱理由。如果您想知道原因，請與公司的管理層或人力資源部門聯繫。

**服務您的通知期**

如果您的僱傭合同規定了通知期，那麼在您辭職時，您必須：

1. 服務通知期

2. 或者支付補償以代替通知您的僱主

3. 您和您的僱主之間可以相互同意而免除通知

通知期的時長必須遵守僱傭合同的規定，並且對於雇員和僱主是一樣的。

**合同中沒有通知期**

如果您的雇用合同未指定通知期，則所需的通知期取決於您的服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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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通知期的開始和結束**

通知期包括：

1. 發出通知的日期。

2. 公眾假期，休息日和非工作日。

**例子：**

方案1 – 1天的通知

一名員工今天發出辭職通知，提前1天通知。他們的最後一天是今天，因為通知期包括員工送達通知的日期。

方案2 – 1個月的通知（帶公共假期）

員工發出1個月的通知。如果員工於2019年7月15日提出辭職，則工作的最後一天將是2019年8月14日，因為通知期包括公眾假期和周末。

方案3 – 1月下旬或2月初左右辭職

員工發出1個月的通知。如果員工於2019年1月29日提出辭職，則其最後工作日為2019年2月28日。

但是，如果員工在以下日期提出辭職，則他們的最後工作日仍為2019年2月28日，因為2月僅包含28天：

2019年1月30日

2019年1月31日

2019年2月1日

**免除通知期限**

雙方還可以同意通過雙方同意放棄通知期限。此類放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通知期內的CPF繳納**

在您仍被視為公司員工的同時，您和您的僱主必須為通知期內的薪水繳納CPF。但是，**不能**用CPF來代替通知（通知費）。

**通知期內的特殊情況**

了解請假和其他情況如何影響通知期：

通知期間請年假

如果您的工作被終止，您可以兌現或清除年假。

如果未使用的假期被休假，則應根據您上次提取的薪水以總工資率計算。

但是，如果員工因不當行為而被解僱，任何未使用的假期將被沒收。

用年假抵消通知期

在您的僱主**同意**下，您可以使用年假來抵消通知期，以換取您的最後工作日。在這種情況下：

1. 您最多只能得到工作的最後一天。

2. 僱主將不支付已用於抵消剩餘通知期的年假。

3. 在您的最後一天過後，您可以立即在新公司工作。

4. 您可以在通知期內使用年假，休息日將計入通知期。

如果您在通知期內申請年假，而您的僱主**批准**，則：

1. 您將在整個通知期內獲得薪水。

2. 直到通知期的最後一天您都將被視為公司員工。

3. 您必須在通知期的最後一天之後才能加入新公司。

通知期間請無薪假

如果您在送達通知時申請無薪假期，則您的僱主可以延長通知期限，但必須經您同意。

是否准予無薪假期由您的**僱主決定**。

通知期間請病假

如果您受《僱傭法》的保護，並且在通知期內休病假（帶薪或無薪），則該假期將被視為通知期的一部分。您的僱主**不能**延長您的通知期或要求您進行短通知。

通知期間服兵役

服兵役**不視為**通知期的一部分。例如，如果您在通知時接受了為期一周的服兵役培訓，則通知時間將延長1周。

通知期間開始新工作

如果您正在通知期，則您仍被視為當前僱主的雇員。您應諮詢現有僱主，是否可以在通知期內開始與新僱主合作。

定期或固定合同員工

所有員工，包括簽訂了定期合同的員工，都可以在任何時候辭職，只要他們按合同中規定的要求送達通知書或付款以代替通知書即可。

如果合同中未指定通知期，則通知期應與服務期限保持一致。

**3** 沒有通知期的終止僱傭關係

如果您在不通知的情況下辭職，則需要支付薪水來代替通知。在諸如違反合同條款，未支付工資以及無故缺席等情況下，可能會發生無故終止合同的情況。

您或您的僱主可以在不等待通知期結束的情況下終止合同。您可以通過支付另一方的補償金來代替通知（「通知費」）。這筆錢等於您在規定的通知期內應獲得的薪水。

**因違反雇用條款而被解僱** 

當您違反雇用條款時，您或您的僱主可以**不經通知**即終止雇用。

違反雇用條款的一方必須支付補償來代替通知。

**什麼情況被視為違約**

如果您的僱主在應付款後的7天內未能支付您的工資，您可以不經通知就離開。但是，在決定是否離開之前，您應該與您的僱主確認為什麼還沒有付款。

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則認為您違反了合同，並且您的僱主可以在不通知的情況下終止雇用： 

1. 未經批准和良好的辯解，連續缺席超過2個工作日。 

2. 連續缺勤超過2個工作日，沒有通知並試圖將原因告知您的僱主。

**工作條款和條件的變更** 

未經您的同意，您的僱主**不能**更改雇用條款和條件。如果您不同意這些更改，則應與您的僱主協商雙方都可接受的協議。如果沒有協議，則任何一方都可以選擇在通知期限內終止合同。

**員工因終止合同而獲得的賠償** 

您的合同可能要求您在指定期限之前為終止合同支付貨幣補償（除通知費外）。這些條款不受《僱傭法》的約束，並且基於服務合同。如有任何爭議，必須由民事法院解決。

**4** 因員工不當行為而終止

因不當行為而終止合同是一項嚴重的紀律處分，應仔細考慮。僱主在採取任何紀律處分之前必須進行正式調查。

**什麼是不當行為** 

不當行為是指不符合服務合同中的雇用條件。例子包括盜竊，不誠實，工作中的不道德行為或不道德行為以及不服從。 

如果員工被指控犯有不當行為，則僱主應在決定是否解僱員工或採取其他形式的紀律處分之前通知員工並進行查詢。

**啟動查詢程序**

沒有固定的查詢程序，但一般來說： 

1. 應告知員工其所謂的不當行為。 

2. 員工應有機會陳述自己的情況。 

3. 聽取詢問的人不應處於可能暗示偏見的位置。

根據《就業法》，僱主可以在詢問期間中止該雇員的工作：

1. 未經勞工處處長批准，不得將雇員停職超過**1周。** 

2. 在停職期間，必須支付給員工至少**一半薪水**。

**延長停職期**

如果僱主需要1個多星期才能完成查詢，則該僱主必須在停職**1周之前至少3個工作日**尋求勞工處處長的批准。

僱主必須說明延長停職時間的必要性。說明應包括：

1. 涉嫌不當行為的描述。

2. 擴展查詢的原因。

3. 停職期間應支付給員工的薪金。

4. 預計查詢結束日期。

**查詢程序後怎麼做**

**無不當行為：**

如果未發現任何不當行為，僱主必須收回在停職期間被扣留的全部薪水。

**存在不當行為：**

如果調查確定存在不當行為，則僱主可以執行以下其中一項操作： 

1. 立即降級員工。 

2. 立即將雇員停職，不支付工資，最長不超過1周。 

3. 終止工作而不另行通知，並且不會支付代替通知的工資。

**5** 提出不當解僱要求

如果您認為自己被僱主不當解僱，可以向TADM提出不正確的解僱要求。

**什麼是解僱**

解僱意味著僱主已經終止了員工的服務合同。它可能在有或沒有通知的情況下，是否基於不當行為而存在。它還包括員工非自願辭職的情況。 

解僱的有效理由包括： 

1. 行為不端，例如僱主確定雇員在工作中從事不誠實或不道德的行為。 

2. 表現不佳，例如員工未按照要求的標準執行工作。 

3. 冗餘，例如員工的工作範圍已更改，舊的工作範圍不再存在。

注意事項

僱主裁員必須做到負責任和公平。有關更多信息，請參考MOM文檔- Tripartite Advisory on Managing Excess Manpower and Responsible Retrenchment

**什麼是不當解僱**

當雇員無正當或充分理由被解僱時，即發生不當解僱。

不當解僱包括：

1. 以基於年齡，種族，性別，宗教，婚姻狀況以及家庭責任或殘疾的歧視性理由解僱。

2. 解僱剝奪雇員的福利或權利，例如剝奪雇員的生育福利。

3. 解僱以懲罰因行使僱傭權而產生的雇員在員工向TADM提交與薪資相關的索賠的調解請求後解僱員工。

注意事項

如果您由於年齡原因被錯誤解僱或被拒絕重新雇用，可以向人力部長提出上訴。

**何時提出申訴**

如果您認為解僱是不當的，則應在受僱的最後一天起一個月內向TADM提出不當解僱要求。

對於沒有通知期的解僱，您的僱主必須出示證明說明是這是正確的解僱。 

對於以通知方式解僱或以薪金代替解僱，您必須出示證明解僱是不合法的證據。 

如果您的不正確解僱要求無法在TADM上解決，則將其轉介給就業索賠法庭（ECT）。如果ECT判定解僱是不合法的，則可能會命令您的僱主採取以下其中一項措施：

1. 使您恢復以前的工作，並為因不正確解僱而造成的任何收入損失向您付款。 

2. 付給您一筆錢作為補償。

對於經理和高管：如果您因通知而被解僱或代替通知而被解僱，則只有在為僱主服務了至少6個月後，您才能提出錯誤的解僱要求。

以上就是關於在新加坡如何終止僱傭關係的行為準則和指導啦。希望大家都能夠擁有心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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