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個月大男嬰連5天遭22度施虐　掐頸踩臉頭浸桶拋飛逾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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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9-20
Source: 獅城新聞

![9個月大男嬰連5天遭22度施虐　掐頸踩臉頭浸桶拋飛逾2米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1/17711609.avif?0)



（新加坡訊）男子被控虐待9個月大男嬰，涉嫌掐頸、用腳踩臉、將他拋出逾2米處、頭朝下浸入水桶近6秒，還以枕頭摀臉，並用衣架穿過其背心，將他掛在衣櫥內，一連5天共22度對男嬰施虐。

現年31歲的被告面對31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受害者是一名現年近兩歲的男嬰，案發時僅9個月大。

由於被告是男嬰的看顧者，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他身份的資料，包括事發地點與被告的名字。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於去年7月至9月期間，多次在新加坡西部的一個組屋單位與底層虐待男嬰。

去年7月17日，中午12時許，被告涉嫌用抱枕多次擊打男嬰的臉部和身體；同日下午及晚上，又掌摑男嬰的臉頰，並掐頸約7秒。他還被指揪扯男嬰頭髮、掐其臉頰，又將男嬰推到床墊上，並以腳踩壓他的臉部。

7月18日，中午12時許，被告涉嫌把男嬰的頭朝下按入水桶約6秒。當天下午2時許，他揪起男嬰的頭髮猛烈搖晃，並掐頸約8秒，還將他頭部抬起後重重甩向床上。被告隨後用抱枕擊打、再以枕頭摀男嬰的臉約10秒，令男嬰一度窒息，還涉及扭傷他左臂並多次掌摑。

9月16日，下午1時許，被告在組屋底層對男嬰施暴，揪扯他頭髮，將他一拳打倒在地，多次掌摑他面部，並掐頸長達22秒。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一連5天共22度對男嬰施虐，包括用雙手掐住男嬰的頸項將他提離地面約25秒。

庭上披露，8月12日晚，被告涉嫌掌摑男嬰臉頰、拉腿將他掀翻，並扯衣領摔在床上。13日下午，被告被指猛抓男嬰頭部搖晃、掐鼻子、揪頭髮，還抓腿將其頭朝下，擰耳朵並掐頸舉起5秒。

14日下午，他涉嫌抓著男嬰的腿將他頭朝下摔到床上，用枕頭令他窒息5秒；同日下午，他用衣架穿過T恤多次抬起男嬰再摔到床墊上，強塞奶瓶、掐頸、掌摑並踩臉。他也涉嫌在同一天將受害者關進衣櫥並按住櫥門不讓他出來，隨後將他從衣櫥拉出，並拋向至少2米外的床墊上。

## 涉用衣架把男嬰「掛」進衣櫃



15日中午，他被指再次掌摑男嬰臉部，隨後抓背心將他甩到床上，用膝蓋壓腳、踢身體與臀部，並掐頸、打肚子，甚至用雙手掐住男嬰的頸項將他提離地面約25秒，並把他壓在柱子上。他也被指用衣架穿過男嬰穿著的背心，將他掛在衣櫥里，並關上櫃門。

16日中午至傍晚，他被指連續用拳擊打男嬰的背部、拉頭髮、壓雙腳，將男嬰的臉壓在床上，掐頸累計超過一分鐘並掌摑。

被告昨早身穿黑色上衣，戴著黑色口罩出庭面控，在法庭通譯員向他念出控狀時神情平靜。

控狀沒有透露受害人和被告的關係，沒點出受害人是否受傷，也沒說被告的罪行如何被揭發。

被告的案件定在9月29日進行審前會議，他獲准以3萬元保釋在外。

根據新加坡法律，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名一旦成立，違例者可面對最長8年監禁，或罰款最高8000元，或兩者兼施。

控狀並未揭露被告與男嬰的關係，也未交代他的傷勢狀況、是誰報警，或案件如何曝光。

案件將在本月29日進行審前會議，被告目前以3萬新元被保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