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夫違中國判決帶子來新 婦人入稟我國法院成功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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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1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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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一對夫妻在中國離婚並爭奪兒子撫養權期間，男子擅自將孩子帶到新加坡，他的前妻入稟我國家事司法法院，要求奪回孩子。

根據法庭判詞，這對中國籍夫妻2023年6月在杭州辦離婚手續，並且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前妻指前夫在2023年6月28日、當地法院還沒做出裁決前，強行帶走孩子，並在同年12月11日把孩子帶來新加坡，讓他就讀澳大利亞國際學校。

杭州法院在同年8月裁定，孩子由母親撫養，但孩子的父親並沒有理會。中國法院隨後對男子發出拘留及強制執行的庭令，並限制他出境。不過，他仍然沒有歸還孩子。

於是，孩子的母親去年6月18日向我國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執行中國法院的監護令。

母親在庭上稱，她是孩子的主要看護者，身為保險經紀的她工作時間靈活，能安排孩子的日常生活與教育。她的父親是一位退休公務員，可協助育兒。

孩子的父親則辯稱自己並沒有強行帶走孩子，而是因為前妻多次拒絕讓他探視，才決定獨自照顧孩子。他指出，孩子已經在新加坡適應良好，並擔心孩子回中國後，他將被剝奪探視權。

法官聽取雙方的證詞後，裁定母親獲得六歲兒子的唯一監護、照顧與控制權，並下令父親在七日內將孩子交給前妻。法官說，孩子年幼，長期由母親撫養並在中國成長，應該返回熟悉的環境生活。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縱使孩子的教育可在中國或本地繼續，但鑒於他年紀小，而且中國法院已有明確裁決，他應該尊重原屬司法管轄區的判決。

法官也駁回孩子父親要求延遲裁決的申請，並指繼續拖延將不利於孩子與母親團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