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監20年逃鞭 控方求加刑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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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1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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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馬克卡萊瓦南闖組屋單位非禮和性侵女傭。 （早報網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假扮警員擅闖組屋單位強行性侵女傭，男子原本被判預防性監禁18年鞭打12下，結果上訴後被加重刑期至20年，但又因服刑日改變，而「減短」了吃牢飯的日子。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馬克卡萊瓦南（Mark Kalaivanan，46歲）面對13項包括嚴重性侵、擅闖、非禮及冒充警員等控狀。

2017年7月15日下午3時許，被告和朋友酒後擅闖東部的一個組屋單位，謊稱是警察，要女傭交出護照、工作準證和現金。

女傭不肯，被告在搜身的過程中，非禮了對方，還把人拉進廚房廁所內逼她口交。

他不承認罪行，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於2023年8月7日被判預防性監禁18年，打鞭12下，刑期從判刑當天生效。當時，被告已被還押6年。

被告不滿上訴，結果高庭法官於去年9月9日加重他的刑罰，改為預防性監禁20年，並保留12下鞭刑。

不過，法官把他開始服刑的日期，追溯到他被捕還押的2017年7月15日，因此他從判刑日開始，必須繼續吃牢飯的日子也「減短」到少過13年。

怎料，被告被診斷患有包括頸椎病等問題，無法接受鞭刑。控方在上訴裁決的隔天便向法院申請，讓被告以6個月監刑取代鞭刑，卻遭法官駁回，控方對此上訴。

## 三司：已判最高刑罰20年預防性監禁



上訴庭指針對此案，無權讓被告以監刑取代鞭刑。

控方上訴時說，被告有強姦的前科，出獄才兩年又再犯，審訊過程中也毫無悔意，一再否認自己的罪行。另外，預防性監禁報告指他是重犯的高風險群，因此有必要以監刑取代鞭刑，以達阻嚇作用。

辯方則指被告已被判很長的預防性監禁，多坐牢6個月，起不了多大的阻嚇作用。三司最終駁回控方的上訴，指被告已經被判最高刑罰20年的預防性監禁，以現有的法律，是不允許因無法執行鞭刑而再加監刑的。

不過，三司也強調，就算法律允許，他們也認為此案沒有以監刑取代鞭刑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