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風協助強姦 偷拍同學私處 16歲少年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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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10
Source: 獅城新聞

![把風協助強姦 偷拍同學私處 16歲少年認罪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2/17723044.avif?0)



國家法院。（圖：CNA/Koh Wan Ting）

16歲本地少年昨天（9日）在法庭承認四項罪名，包括在一起強姦案中為施暴者把風、偷拍同學私密視頻及蓄意傷人等罪行。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這名新加坡籍少年承認教唆強姦、蓄意傷人、偷窺及偷竊四項罪名。由於涉案未成年被告受法庭禁言令保護（gag order），其身份不得公開。

另外被告還有四項相關罪狀，檢察官將在量刑時一併考慮。

檢方指出，被告犯罪行為的嚴重性及頻繁程度尤其令人不安，日前已申請對其進行改造訓練評估。

醉酒少女遭侵害 被告全程把風 

2023年9月1日，被告與另一名16歲少年（法庭文件中稱之為「B2」）及B2的13歲女友（法庭文件中稱之為「V1」），和其他友人在武吉巴督山景坊附近遊樂場飲酒。

V1飲用兩瓶半的韓國燒酒後醉酒嘔吐，被三名女友人送至附近停車場樓梯間更換骯髒的短褲。三名女友人後來在B2的指示下離開現場，現場最終僅剩B2、被告及一名15歲少年留在停車場陪伴醉酒女孩。

後來，被告受命在停車場把風，至於B2與15歲少年則對意識不清的V1實施了性侵與強姦。

隨後，一名路人告訴被告，警方正在趕來，被告立即通知了正在作案的兩名少年。他們匆忙為女孩穿上短褲後逃逸，但警方成功攔截了15歲少年。該少年謊稱自己僅是路過，與醉酒女孩素不相識。

警方指令該少年聯繫被告及B2返回現場。B2雖返回卻否認認識受害者；被告則因從少年收容所逃逸而不願暴露行蹤，並未返回。

檢方稱，警方當時未逮捕15歲少年或受害人男友。

後來被告主動向少年收容所心理治療師坦誠，曾在兩名同伴強姦受害人時幫忙把風，治療師事後報案。

在學校蓄意傷人 

被告還涉及一起校園暴力事件。今年1月9日上午，一名12歲少年在學校食堂遭兩名13歲與14歲少年圍堵。兩人質詢受害者是否曾舉報他們及被告吸食電子煙。

受害者保持沉默未予回應，但注意到其中一人正在發送簡訊。不久被告抵達食堂，他在多次挑釁受害者打一架並遭拒後，動手掌摑對方臉頰。13歲少年隨即揮拳擊打受害者面部。

三名施暴者短暫離開後再度返回，被告又一次掌摑受害者，14歲少年也打了對方臉頰。上課鈴響後眾人前往禮堂途中，被告又向受害者面部揮拳重擊。

受害者未就醫治療，其父事後向警方報案。

公然拍同學私密處 

今年3月11日，與被告同校的18歲馬來西亞籍男生因腹瀉前往食堂廁所。該男生因弄髒褲子，發簡訊向老師求助獲取更換短褲。

等候期間，該男生因無法忍受異味未關閉隔間門。當時在食堂的被告察覺動靜後進入廁所，目睹該男生未穿褲子、私處暴露的畫面，他隨即取出手機錄製視頻。

當受害者詢問是否錄像時，被告否認，他事後將視頻發送給友人並刪除記錄。

受害者更換衣物後向學校輔導員報告此事，校方工作人員隨後報警處理。

被告的案件將延後至11月開審。

根據法律，教唆強姦14歲以下未成年人一旦罪成，可判處8至20年監禁及至少12下鞭刑。偷窺罪一旦罪成，最高可面臨兩年監禁、罰款或鞭刑，或是任何組合的刑罰。蓄意傷人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處三年監禁或最高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若受害者未滿14歲，最高刑罰或將加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