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獅城3女教師被指虐童 遭網民肉搜公開個資 律師：已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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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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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虐童教師遭起底，被人開設帳號公開個人資料，這個帳號目前已被撤下。（早報網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幼兒園3名女教師被指虐童，有公眾肉搜涉事教師的個人資料，並在社媒設立帳號公開這些資料。受訪律師認為，這已構成惡意公開隱私（doxxing）行為，即使用的是私人帳號也難逃罪責。

《聯合早報》報道，獅城一家幼兒園2月底傳出有女教師把孩童關進黑漆漆的房間，還帶進廁所又掐又打罵，甚至恐嚇「剁手」，不少家長報警處理。3名涉事教師已經被停職，也被禁在調查期間擔任幼教業的任何職務。

爆料帳號已撤下 一度逾2800人追蹤 

該報記者在網上搜索一輪發現，3名涉事教師的個人社媒帳號已全數撤下。

儘管涉事教師的名字未被公開，但她們的個人資料已被網民起底，有人3月初在社交媒體Instagram設立帳號，公開涉事教師的照片和名字。

該帳號原本設定為公開帳號，但不久後換成私人帳號，已有超過2800人追蹤，但目前已撤下。

對此，律師事務所董事經理廖玲鈴和實習律師努法汀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帳號貼出照片和名字，已構成惡意公開隱私罪名。

廖玲鈴解釋，根據新加坡防止騷擾法令，惡意公開隱私的定義涵蓋3種情況，即發布個人資料意圖造成騷擾、驚慌或不安；發布個資讓受害人害怕遭受攻擊，以及公開個資藉此煽動暴力。

她說，儘管帳號貼文沒有留下惡意評論，但其介紹卻寫道「揭露新加坡的惡魔幼兒教師」 、「家長們當心」和「為所有受虐兒童取回公道」等字眼。

「雖然有人可能會覺得貼文旨在提醒家長，留意新加坡教師的虐童行為，但『正義』和『揭發』等字眼已表明，發貼文者意圖對涉事者造成騷擾、驚慌或不安。」

努法汀也說，發貼文者選擇在社媒發文，而不是向警方舉報，也說明其用意不是在提醒公眾，而是邀請公眾騷擾照片里的人。

律師：受害人可報警或索賠 境外發帖者同樣有法律責任 

被惡意公開隱私的人可以報警，或者通過民事訴訟索取賠償，也可以申請個人保護令或加速保護令，禁止他人繼續公開個人資料。

如果發布在網上的資料有誤，涉事者也可以向法庭申請庭令，要求發貼文者更正或停止繼續發布錯誤資料。

律師歐陽偉恩受訪時說，防止騷擾法令具有治外法權效力，即使在新加坡境外發布貼文，發貼文者也可能要承擔責任。

他說，發貼文者可能被提告誹謗，分享或引述貼文也會涉及誹謗。

「對已結案和未結案的案件作出評論是有區別的，任何人若損害或干擾法庭訴訟，可能會觸犯藐視法庭的罪名。」

另外，廖玲鈴說，帳號是否公開，與貼文的意圖和造成的影響有關；將帳號設置更改為個人帳號，不能改變之前是公開帳號的事實，而且已意圖對照片中人造成騷擾。

「即使目前已是私人帳號，但受影響的個人仍會遭到騷擾，追蹤者也有可能會騷擾或攻擊受影響的個人，所以發貼文者依然會面對刑事責任。」

貼文公開相關個資並鼓勵騷擾 將構成惡意公開隱私罪 

歐陽偉恩說，相關法令對「發布」的定義也包含本地公眾能看到貼文，因此將帳號設為個人帳號，並不能免除發貼文者的罪責。

他建議公眾負責任地行使言論自由權，並適當地考慮到涉事者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

「雖然這個課題牽動著大家的情感，尤其涉及孩子的情況下，但這對孩子和司法程序都沒有幫助。」

努法汀也說，公眾應避免發表這類評論，或在貼文下留言。

「如果某個公眾人物針對眾所周知的事實接受採訪，那麼發布受訪視頻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是在公共場合發生的糾紛，也可以在網上發布，但僅限事實陳述。倘若貼文包含相關人士的資料，並鼓勵他人騷擾相關人士，則會構成惡意公開隱私的罪名。」

根據新加坡防止騷擾法令，任何人蓄意發布他人資料對受害人造成騷擾、暴力或恐慌，若罪成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