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發展部推出社區關係處試點計劃 噪音感應器助解決鄰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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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8-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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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有效地處理鄰里噪音糾紛，國家發展部將推出社區關係處試點計劃，執行員將被賦予執法權力，以介入因噪音和囤積雜物引起的嚴重鄰里糾紛事件，包括在投訴單位安裝噪音感應器，以收集客觀證據，並對涉及噪音的住戶採取適當行動；囤積雜物方面，社區關係處將能向鄰里糾紛仲裁庭申請庭令，要求住戶清除囤積物。

根據國家發展部提供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共有2160起與噪音相關的反饋案例，其中90%可以通過調解解決，10%無法通過社區自助解決。

國家發展部今天表示，將設立社區關係處，賦予團隊的官員監管權力，以介入處理嚴重的噪音和囤積物件的相關鄰里糾紛事件。

為期一年的試點計劃將首先在一至兩個組屋區進行，首個試點區域為淡濱尼。

有關機構將在試點計劃結束後，審查團隊的職責範圍和所需資源，以評估是否以及如何在全島範圍內持續推廣該計劃。

社區關係處只會在鄰裡間，嘗試自行解決糾紛失敗後，才會介入。

社區關係處的執行員具備執法經驗和基本調解技能，他們有權向相關居民錄取口供。

他們也能在獲得屋主、住戶或市鎮會的同意，或社區關係處總幹事批准的情況下，進入單位收集證據。

如果個案適合調解，他們可以發出調解指令，要求相關鄰居出席調解。

他們也有權發出調解指示、警告或禁止令，要求噪音滋擾者停止噪音騷擾。

他們也可以在發出足夠警告，並獲得社區關係高官授權後，要求移除引起騷擾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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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感應器。（圖：曾琬瑜）

安裝噪音感應器 

若在錄了口供和初步嘗試調解後，糾紛仍無法解決，社區關係處獲授權在投訴者的單位安裝噪音感應器，作為輔助工具來收集證據。

當局已在空置的組屋試用過噪音感應器，效果十分見效。

投訴者錄製的聲音記錄，通常無法有效確定噪音的音量或噪音來源，而這個噪音感應器就能收集噪音的方向和強度，可以作為確認噪音的工具。

根據公眾諮詢和利益相關者的反饋，當局制定了了操作框架，以保障居民的隱私，包括噪音感應器的數據將實時傳送至新加坡本地的伺服器，且僅用於處理目的，並設有嚴格的訪問控制； 噪音的原始錄音，例如說話內容或噪音，不會被存儲。社區關係處執行員將無法收聽任何噪音的原始錄音。

同時，安裝噪音感應器必須得到受影響單位屋主或居住者的同意，或者如果要在公共區域如走廊安裝，則需獲得管理者的同意。如果投訴者不同意，社區關係處就不會安裝噪音感應器。

此外，投訴者可以選擇是否要安裝噪音感應器，因為有時噪音來源可能與投訴者最初認為的不同。

嚴重囤積物件行為 

至於多次干擾鄰里的嚴重囤積物件行為，社區關係處在確認囤積者的行為對鄰居造成了不合理的干擾，而囤積者也沒有遵守鄰里糾紛仲裁庭最初發布的庭令後，社區關係處將能向鄰里糾紛仲裁庭（CDRT）申請庭令，要求住戶清除囤積物。不過，這將會是解決鄰里糾紛的最後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