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獅城洗錢案】蘇劍鋒加控6罪　涉偽造文件證明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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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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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劍鋒。

（新加坡訊）30億新元洗錢案被告蘇劍鋒今日被加控6項偽造文件意圖欺騙的控狀，包括涉嫌向兩家銀行提交偽造的借貸合約和杜拜房地產出售合約，以證明近950萬新元的資金來源。

萬那杜籍被告蘇劍鋒（36歲）原本面對4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和兩項偽造文件意圖欺騙的罪名，今日被加控6項偽造文件意圖欺騙的罪名，目前共面對12項控狀。

新控狀顯示，2021年1月5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間，蘇劍鋒涉嫌向華僑銀行提交兩份出售杜拜房產的偽造合約，以及分別與兩家公司Sheng Yu Limited和Sheng Big Limited簽下的借貸合約，來證明收到的約749萬9930新元的資金來源。

另外，他也被指在2021年3月17日和2022年9月30日，提交兩份出售杜拜房地產的偽造合約給馬來亞銀行，證明約199萬9940新元的資金來源。

上述案件展期至5月28日進行審前會議。

蘇劍鋒原本面對的控狀指他持有55萬903新元現金，以及持有策安保全機構三個保險箱總數1700萬新元現金。這些款項全額或部分是來自非法線上賭博贓物。

另外，他也涉嫌向兩家銀行提交3份偽造的公司年度報告，以欺騙銀行相信陳秋燕（譯音）有合法財富來源。

上述洗錢案其他被告蘇文強（32歲）和王寶森（32歲）早前被判坐牢一年一個月，兩人已服刑完畢，在5月6日遣返柬埔寨，並禁止入境新加坡。蘇寶林（42歲） 和蘇海金（41歲）被判監一年兩個月，張瑞金（45歲）則被判坐牢一年3個月。王水明（43歲）本月14日被判入獄一年一個月6周。

另一名被告陳清遠（34歲）的案件展期至5月23日讓他認罪，其餘兩人的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