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冒獅城警員 大馬男承認強姦女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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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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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沙爾文星期三（2月4日）在高庭認罪，法官將案件展期至2月26日下判。 （早報網檔案照片） 

（新加坡訊）原本辯稱與女傭你情我願發生性行為，曾在新加坡地鐵站任職的馬來西亞男子在首天審訊後改變主意，承認在草叢強姦女傭，案件展至2月26日下判。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沙爾文面對兩項強姦和一項假冒新加坡警員的控狀，原本不認罪的他本月3日開始在當地高庭受審，但在第一天審訊結束後放棄抗辯，決定認罪。

高庭法官星期三接受沙爾文（48歲）的認罪後，將案件展期至2月26日下判。強姦罪名成立的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20年，並可被判鞭刑或罰款。

沙爾文原本的立場是，女傭案發時同意與他發生性行為。

其代表律師拜羅斯說，基於律師與客戶的保密特權，他無法透露沙爾文改變立場的原因。

這起案件發生於2022年7月11日，沙爾文案發時是新加坡新捷運雇員，在當地小印度地鐵站值勤，他至今已離職逾3年。

報案的女傭來自印尼，案發前從未見過被告。

審訊揭露，女傭與男友，以及另外兩名客工於案發晚上，坐在小印度地鐵站附近的草地上聚會。

被告當時負責在地鐵站外巡邏，並注意到女傭等人，他看見女傭後馬上被她吸引。

心生歹念的被告回到地鐵站的客服中心，把制服換成便服，再穿上黑色外套和戴上帽子，手上拿著一個手電筒；他這麼做是不想被女傭等人認出他是地鐵站職員。

接著，被告故意隔開女傭與她的朋友。

他先上前自稱是警員，要求女傭等人出示證件，並使用他當時為工作需求佩戴的隨身錄像機，假裝掃描女傭朋友的工作準證。

女傭未對被告身份起疑，並按照後者指示，交出她的證件與手機，並跟隨被告走到附近草叢。

被告確保周圍沒有其他人後，開始在草叢性侵女傭，並還恐嚇女傭，說她若不就範，就會給女傭和她的朋友製造麻煩，使他們無法繼續留在新加坡。

被告得逞後逃離現場，然後離開新加坡。

女傭則回到原本的聚會地點，向朋友道出自己被假冒警員的被告強姦。剛好有兩名巡邏女警經過，女傭於是向警員報案。

案發3天後，被告通過新加坡大士關卡入境時被捕。

審訊第一天，控方傳召為女傭做身體檢查的醫生，以及新加坡衛生科學局人員出庭供證。化驗報告顯示，女傭案發時所穿的衣物，驗出沾有與被告脫氧核糖核酸（DNA）吻合的精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