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喝醉後坐霸王車,拒付70多歲的德士司機24元車費還出手打了他一巴掌。女子因此觸犯一項蓄意傷人罪,昨天(19日)被判監禁兩周。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站CNA報道,被告是36歲的新加坡人沙利尼·德瓦拉詹(Shalini Devarajan)。
法庭獲悉,受害者是一名73歲的德士司機。在 2025 年 11月11日下午3點左右,被告坐上受害者的車後,示意將她載到義順一帶。
受害者注意到被告身上散發著濃烈的酒氣,一路都在睡覺。當他們到達目的地時,受害者叫醒了被告,告訴她車費是24元。
不過,被告表示身上沒錢,也沒有任何非現金支付方式。她接著打了個電話,然後說她要回家去取錢。受害者要求被告上樓前把手機留在車上,被告表示拒絕。接著受害者建議跟著她上樓,被告再次決絕。
被告隨後挑釁受害者載她到警察局,並在前往警察局的路上辱罵受害者,還拍下來他和德士的照片。德士司機全程沒有回嘴。
當他們抵達警局後,受害者與被告一同下車。被告在下午大約4點20分,打了受害者左臉一巴掌。受害者感到疼痛。
受害者之後到醫院看醫生,並獲准休一天病假。
被告沒有支付德士車資,當天被捕。
檢察官表示,受害者始終保持專業態度,對被告的挑釁沒有做出任何回應,這次襲擊完全是無緣無故的。
檢方試圖為受害者爭取約172元的醫療費賠償,但被告表示她身無分文。
被告在辯解時也說,當被告知車費時,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口袋裡有一張 50元的鈔票。她聲稱自己沒有家人支持,可以幫她付款的朋友也聯繫不上。
儘管被告早前曾表示將開始一份新的兼職工作,但她今天又說不能做了,「因為最近事情太多了」。
被告堅稱自己沒錢,法官最終沒有判她賠償。
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三年、罰款最多500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