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陳偉良可能會面對額外控狀。(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涉持有用來銷售的「喪屍煙彈」,新加坡一名27歲男子在當地碧山送貨時被埋伏的執法人員逮捕,執法人員事後從車裡搜出數百個電子煙煙彈。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陳偉良(音譯)在執法人員表明身份時還試圖駕車逃逸,但最終被跳入車內攔截的執法人員阻止和逮捕,並於昨日控上當地法庭。
被告身穿粉色上衣出庭面控,他共面對6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的控狀。
根據控狀,陳偉良被指於今年7月10日,在新加坡碧山13街一帶,被發現擁有超過800個多種口味的喪屍煙彈和24支沒有煙彈的電子煙等物品;他也被指銷售上述物品。
陳偉良同時被指在碧山的一個單位,擁有一小批電子煙與相關配件。
被告今日被控後,新加坡衛生科學局的主控官要求把案子展延6周以便完成調查。
主控官說,當局起獲的大量煙彈可能是喪屍煙彈,在檢驗報告出爐後,被告可能會面對額外控狀。
法官批准申請,案件展期至8月28日過堂,陳偉良也獲准以1萬元保釋在外。
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俗稱「喪屍煙彈」,對人體的危害極大,可能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等。
根據新加坡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進口、分銷、銷售或提供電子煙屬於違法行為,違例者可被判最高1萬元罰款,或坐牢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衛生科學局執法人員為阻止陳偉良逃逸,跳入車內攔截。(早報網檔案照)
據報道,在被告牽涉的案件中,當地媒體記者早前假扮買家,通過Telegram等社交平台聯繫了出售電子煙與喪屍煙彈的賣家。
一名賣家數分鐘後回復時說,兩顆喪屍煙彈的售價是140元,價格包含送貨費,會有送貨員到指定地點交貨。
被告後來開車到約見地點,埋伏多時的執法人員遂上前表明身份,被告得知是執法人員,馬上加速嘗試開車逃逸。
執法人員見狀打開車門跳入車內,迫使被告停車並制伏他。
執法人員事後搜查車子,當場搜出裝有喪屍煙彈的信封和收件人信息,並查獲數百個煙彈和電子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