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新闻】电动三轮车现身组屋区,来源疑似中国网购平台,合法性引发热议
新加坡讯 — 一辆形似“电动三轮车”的代步工具日前现身本地组屋区,引起网民关注与热议。相关照片在社交媒体流传后,有网民发现该车型疑似可在中国购物平台购买,引发公众对其合法性的质疑。
📸 社交媒体曝光:疑似Grab骑手驾驶三轮电车
一名脸书用户“Akira Heng”在本月3日下午上传一张照片,显示一名身穿Grab制服的男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后座还搭载一名女性。照片拍摄地点疑似在组屋区的底层走道。
据该网民透露,他在淘宝上搜索后发现疑似同款的三轮电动车,售价为人民币880元(未含运费)。产品页面显示,该车为“双吉客货两用电动三轮车”,使用48伏至60伏电压,外形与照片中车辆高度相似。
🗣 网民热议:合法性、安全性均引担忧
贴文引发大量讨论,不少网民关注这类三轮电动车是否符合新加坡交通规定。部分人指出,若电池系统未经认证,可能存在爆炸或电力安全隐患,也有人担忧其上路安全性不足,尤其是在公共通道或人行走道使用时。
📋 官方规定:PMA用途明确,三轮车属违规使用
根据陆路交通管理局(LTA)网站资料,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s,简称PMA)仅供行动不便或无法步行人士使用,且最多只能容纳一人。此外,PMA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宽度不得超过70公分
长度不超过120公分
高度不超过150公分
总重量(含使用者)不得超过300公斤
从2026年起,行驶速度上限为每小时6公里
由此可见,该类“电动三轮车”并不符合PMA的规范要求。
🚫 陆交局曾查获类似车辆,已展开执法行动
早在今年5月,《新明日报》曾报道林厝港穆斯林坟场一带出现类似“泰国嘟嘟车”造型的电动三轮车。一些工人表示,这类车辆主要用于运输建筑材料,仅限坟场内部小路使用。
陆路交通管理局随后回应称,相关车辆并未获得批准在公共道路或空间使用,相关单位已对部分车辆展开执法行动,并扣押调查。LTA强调:所有车辆必须获得批准并符合注册条件,方可在新加坡上路。
📝 结语
虽然电动三轮车在某些场景下具备实用性,但其未经认证便在公共区域使用,已涉及潜在交通与公共安全风险。有关部门提醒公众,应避免使用未获批准的交通工具,否则可能面临执法处罚。
📌 来源:联合早报、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