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新聞】電動三輪車現身組屋區,來源疑似中國網購平台,合法性引發熱議
新加坡訊 — 一輛形似「電動三輪車」的代步工具日前現身本地組屋區,引起網民關注與熱議。相關照片在社交媒體流傳後,有網民發現該車型疑似可在中國購物平台購買,引發公眾對其合法性的質疑。
📸 社交媒體曝光:疑似Grab騎手駕駛三輪電車
一名臉書用戶「Akira Heng」在本月3日下午上傳一張照片,顯示一名身穿Grab制服的男子駕駛一輛電動三輪車,后座還搭載一名女性。照片拍攝地點疑似在組屋區的底層走道。
據該網民透露,他在淘寶上搜索後發現疑似同款的三輪電動車,售價為人民幣880元(未含運費)。產品頁面顯示,該車為「雙吉客貨兩用電動三輪車」,使用48伏至60伏電壓,外形與照片中車輛高度相似。
🗣 網民熱議:合法性、安全性均引擔憂
貼文引發大量討論,不少網民關注這類三輪電動車是否符合新加坡交通規定。部分人指出,若電池系統未經認證,可能存在爆炸或電力安全隱患,也有人擔憂其上路安全性不足,尤其是在公共通道或人行走道使用時。
📋 官方規定:PMA用途明確,三輪車屬違規使用
根據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網站資料,行動輔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s,簡稱PMA)僅供行動不便或無法步行人士使用,且最多只能容納一人。此外,PMA必須符合以下標準:
寬度不得超過70公分
長度不超過120公分
高度不超過150公分
總重量(含使用者)不得超過300公斤
從2026年起,行駛速度上限為每小時6公里
由此可見,該類「電動三輪車」並不符合PMA的規範要求。
🚫 陸交局曾查獲類似車輛,已展開執法行動
早在今年5月,《新明日報》曾報道林厝港穆斯林墳場一帶出現類似「泰國嘟嘟車」造型的電動三輪車。一些工人表示,這類車輛主要用於運輸建築材料,僅限墳場內部小路使用。
陸路交通管理局隨後回應稱,相關車輛並未獲得批准在公共道路或空間使用,相關單位已對部分車輛展開執法行動,並扣押調查。LTA強調:所有車輛必須獲得批准並符合註冊條件,方可在新加坡上路。
📝 結語
雖然電動三輪車在某些場景下具備實用性,但其未經認證便在公共區域使用,已涉及潛在交通與公共安全風險。有關部門提醒公眾,應避免使用未獲批准的交通工具,否則可能面臨執法處罰。
📌 來源:聯合早報、新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