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丈夫稱撞破妻子與情夫「好事」,遭情夫開車撞傷一案,辯方律師要在庭上播放視頻進行盤問,其中將曝露被告和吳永盛妻子的私密處,法官因此下令清堂。
被告謝旭佘(50歲)涉嫌在去年6月29日凌晨2時1分左右,在盛港康埔樺虹第278座多層泊車場魯莽開車,導致在他轎車引擎蓋上的男子吳永盛摔倒在地,臉部、手部、膝蓋及胸口多處擦傷。他不認罪,案件前日開審。
被告也面對另一項在公共場所裸露的控狀,他對此已認罪。

被告謝旭佘。(海峽時報)
周三早上辯方律師申請處置令,稱吳永盛在泊車場拍攝的視頻是本案關鍵,但被告周二才看見該視頻,自己作為律師只能通過記憶和筆記記錄,至今還未重新看視頻,因為無法確切獲得被告的指示。
控方反駁,沒有隱藏或阻止律師取得視頻,也已經通知對方可以回看視頻。
法官駁回律師申請,指視頻內容直截了當,要求律師繼續對吳永盛進行盤問。由於律師在盤問過程中會播放視頻,法官下令清堂續審。
兩人辦理離婚手續
吳永盛在庭上稱,與妻子在2012年結婚,妻子早前已提出離婚,兩人目前正在辦理離婚手續。
他也在庭上繪述,發現妻子婚外情跡象後,曾主動聯繫輔導員,希望挽救婚姻。但輔導員聯繫妻子後,妻子卻稱他可能會對她不利,輔導員建議他前往心理衛生學院接受評估並報警。他稱已照做,結果證明他心理正常,沒有問題。
辯方律師問他現在是否仍希望能挽回婚姻,吳永盛大方承認,並說:「這不是我能決定的,是看我太太。
據記者觀察,審訊當天,被告與吳永盛在庭上全程零交流,休庭後也不曾對視或溝通。午休時間,被告在律師團隊與一名女子的陪同下離開。
吳永盛則獨自應訊。他事後向記者證實,妻子現身法庭,陪伴的卻是被告。
雙方在周二休庭後,曾在門口短暫碰面,妻子撞見吳永盛時顯得錯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