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专挑喝醉后熟睡的男子下手,偷走7人的劳力士手表、金项链及手机等财物,5名受害者出庭索偿,45岁大马男子被判坐牢1年。
《新明日报》报导,大马籍被告陈宝生(45岁,译音)日前承认3项偷窃罪行,另有4项相同控状交由法庭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首起案件发生于今年6月6日凌晨。一名44岁男子案发前一晚在加冷Aperia Mall与朋友喝酒,再到福士路一带吃宵夜,之后到附近巴士站等德士,却因醉酒在座位上睡着。

陈先生指失窃的劳力士表是自己购买的第一只梦想手表,对他意义重大。
凌晨1时46分左右,在巴士站附近徘徊的被告发现熟睡的男子手腕戴着一只劳力士手表,因此起了贼心。他确认四下无人后,便偷走价值约1万1000元的手表。
男子醒来后发现手表不翼而飞后报警。警方通过附近建筑物的闭路电视画面锁定被告身份,并于6月27日逮捕他。调查证实,被告已将名表带回大马典当套现,赃物至今无法寻回。
被告获保释后并未收手,于7月12日清晨再度作案。一名32岁印度籍男子在森林商业中心附近的石凳上醉睡,被告趁机掠走对方脖子上价值约6230元的金项链与吊坠。
半个月后的7月29日清晨,一名48岁男子独饮醉倒在实龙岗路一家酒吧外,被告再度现身,偷走其裤袋内价值约1500元的iPhone 16 Pro Max手机。受害人当晚回酒吧调阅电眼后报警,警方于8月28日再次将被告绳之以法。
除了上述三起案件,被告在6月21日至8月15日期间还涉及另外四起偷窃案。
根据控状,被告也曾偷走爱马仕手镯、手机及现金,甚至企图盗窃另一只价值约1万9000元的劳力士手表。
共有5名受害者出庭,希望取回失窃财物或获得赔偿,但法官指鉴于被告没有能力作出赔偿,因此会在判刑时将受害者蒙受的损失纳入考量。
受害者:被盗劳力士表
深具意义
劳力士手表失窃案的受害者陈先生(45岁,房屋中介)透露,除了价值约1万1000元的手表,他也遗失另一条价值约2万元的项链,总损失约3万元。
“我一直以为新加坡治安很好,没想到竟然有人敢这样公然犯案。”
陈先生感慨表示,被盗的劳力士是他当年赚到钱后买给自己的第一枚“梦想之表”,对他而言深具纪念意义。“被告很贪心,保释期间还不断犯案。如果他真的把东西还给我们,我们甚至可以替他向法官求情。”
他补充:“我打算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损失,但担心被告在大马没有资产,也不想花太多钱。我再也不会戴贵重物品出门了,尤其是去喝酒的时候。”
多名受害者表示不原谅被告
被告在庭上数度道歉,甚至一度当面鞠躬,但到庭的受害者一致表示绝不原谅,并直言被告若真心悔过,就应当交出赃物。
多名受害者在庭外受访时,认为被告将赃物典当后理应换得现金,只是将钱财私藏起来,也有人希望警方能进一步追查这批赃物的下落。
被告律师则指他及早认罪,事后也配合警方调查,节省了受害者出庭及审讯的时间。律师强调,被告干案时没有使用暴力、没有同伙,也没有事先策划,而是在偶然发现机会后临时起意,但无意借此淡化其罪行。
律师也透露,被告过去曾在新山经营小贩生意,但目前已失业。他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须养活妻子及三名孩子,同时照顾患病的七旬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