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專挑喝醉後熟睡的男子下手,偷走7人的勞力士手錶、金項鍊及手機等財物,5名受害者出庭索償,45歲大馬男子被判坐牢1年。
《新明日報》報導,大馬籍被告陳寶生(45歲,譯音)日前承認3項偷竊罪行,另有4項相同控狀交由法庭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首起案件發生於今年6月6日凌晨。一名44歲男子案發前一晚在加冷Aperia Mall與朋友喝酒,再到福士路一帶吃宵夜,之後到附近巴士站等德士,卻因醉酒在座位上睡著。

陳先生指失竊的勞力士表是自己購買的第一隻夢想手錶,對他意義重大。
凌晨1時46分左右,在巴士站附近徘徊的被告發現熟睡的男子手腕戴著一隻勞力士手錶,因此起了賊心。他確認四下無人後,便偷走價值約1萬1000元的手錶。
男子醒來後發現手錶不翼而飛後報警。警方通過附近建築物的閉路電視畫面鎖定被告身份,並於6月27日逮捕他。調查證實,被告已將名錶帶回大馬典當套現,贓物至今無法尋回。
被告獲保釋後並未收手,於7月12日清晨再度作案。一名32歲印度籍男子在森林商業中心附近的石凳上醉睡,被告趁機掠走對方脖子上價值約6230元的金項鍊與吊墜。
半個月後的7月29日清晨,一名48歲男子獨飲醉倒在實龍崗路一家酒吧外,被告再度現身,偷走其褲袋內價值約1500元的iPhone 16 Pro Max手機。受害人當晚回酒吧調閱電眼後報警,警方於8月28日再次將被告繩之以法。
除了上述三起案件,被告在6月21日至8月15日期間還涉及另外四起偷竊案。
根據控狀,被告也曾偷走愛馬仕手鐲、手機及現金,甚至企圖盜竊另一隻價值約1萬9000元的勞力士手錶。
共有5名受害者出庭,希望取回失竊財物或獲得賠償,但法官指鑒於被告沒有能力作出賠償,因此會在判刑時將受害者蒙受的損失納入考量。
受害者:被盜勞力士表
深具意義
勞力士手錶失竊案的受害者陳先生(45歲,房屋中介)透露,除了價值約1萬1000元的手錶,他也遺失另一條價值約2萬元的項鍊,總損失約3萬元。
「我一直以為新加坡治安很好,沒想到竟然有人敢這樣公然犯案。」
陳先生感慨表示,被盜的勞力士是他當年賺到錢後買給自己的第一枚「夢想之表」,對他而言深具紀念意義。「被告很貪心,保釋期間還不斷犯案。如果他真的把東西還給我們,我們甚至可以替他向法官求情。」
他補充:「我打算通過民事訴訟追討損失,但擔心被告在大馬沒有資產,也不想花太多錢。我再也不會戴貴重物品出門了,尤其是去喝酒的時候。」
多名受害者表示不原諒被告
被告在庭上數度道歉,甚至一度當面鞠躬,但到庭的受害者一致表示絕不原諒,並直言被告若真心悔過,就應當交出贓物。
多名受害者在庭外受訪時,認為被告將贓物典當後理應換得現金,只是將錢財私藏起來,也有人希望警方能進一步追查這批贓物的下落。
被告律師則指他及早認罪,事後也配合警方調查,節省了受害者出庭及審訊的時間。律師強調,被告干案時沒有使用暴力、沒有同夥,也沒有事先策劃,而是在偶然發現機會後臨時起意,但無意藉此淡化其罪行。
律師也透露,被告過去曾在新山經營小販生意,但目前已失業。他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須養活妻子及三名孩子,同時照顧患病的七旬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