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6月30日),新加坡法庭对苏炳海前私人司机刘某某作出判决,因其隐瞒四辆总值约800万新元的豪车真实情况,被判处监禁3个月。

刘某某原本是苏炳海的私人司机,也是30亿洗钱案中第一名被控的新加坡人。

他共面对两项罪名:向公务员提供假情报和妨碍司法公正,在法庭上他承认了其中一项罪名。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15日:新加坡警方展开大规模逮捕行动,逮捕涉案的10名被告。同日,刘某某载着苏炳海通过大士关卡离开新加坡。
8月17日:刘某某将苏炳海送至吉隆坡国际机场后,独自驾车返回新加坡。
8月18日:按照苏炳海指示,刘某某开始安排出售四辆豪车,包括两辆劳斯莱斯和两辆法拉利,总价值约800万新元。苏炳海承诺给予1%的佣金,约8万新元。
利用停车系统漏洞
为了隐瞒豪车的存在,他将四辆豪车弃置在文庆路上段第20座组屋的多层停车场,选择这个地点的原因是该停车场刚建成,停车系统尚未启用,不易被发现。
9月11日:当警方找到刘某某录取口供时,他为了保住承诺的佣金,谎称苏炳海没有留下任何贵重财物,试图避免警方充公这些豪车。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苏炳海兄弟苏炳旺的豪车停放在乐斯广场,加上汽车经纪为豪车申请停车季票的线索,最终追踪到了这批隐藏的豪车。
而刘某某也于2023年10月5日被捕,因其误导行为导致对警方调查造成了严重阻碍。
最终,法官判处刘某某3个月监禁。
而苏炳海本人自2023年8月15日离开新加坡后再未返回,并于2024年10月被禁止入境新加坡,同时同意交出总值约3.16亿元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