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8月13日早上同律师团队一同抵达高等法院。(图:CNA/Wallace Woon)
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前天(13日)被三司除名后失去执业律师资格,受访律师表示,律师被除名后可再申请成为执业律师,按照以往案例,一般要等至少五年,需要经过总检察署和律师公会同意,再由三司特别庭审批。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三司特别庭认同毕丹星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伪证的行为属于不诚实行为,违法了律师专业法令,因此谕令将他除名。
随着裁决公布,毕丹星正式失去律师资格。他早前虽是注册律师,但并没有执业。
获准重新执业 一般附带条件
根据以往的案例,一些曾因犯法而被除名的律师,终获准重新执业已是十多年后的事。
2019年,因曾于2008年在香港酒店偷窃而被除名的蔡志贤,获三司特别庭批准恢复执业资格,重新披上律师袍。 当时距离他犯法,已经11年。
三司批准他恢复执业时表示,蔡志贤在患有严重抑郁症的特殊情况下触法,时隔多年病情好转,也没重犯,被除名期间的工作表现也稳定。三司认为应给他第二次机会,再度为法律界服务。
不过,三司指出,法庭必须确保公众的利益受到维护,不让公众对执业律师失去信心。为此,三司同意,蔡志贤重新执业后必须遵守四大条件,包括确保病情不复发,以及一年内不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董事等职务。
2023年,Mohd Sadique bin Ibrahim Marican也在被除名12年半后获准重新执业。当年的判词显示,这名律师在2011年因没有妥善监管律师事务所的户头,没有建立足够的定期检查制度,使合伙人有机会在短时间内失信挪用多达1100万元。
三司批准他的恢复执业资格申请时表示,三司决定是否要批准一个律师恢复执业资格时一般会考虑三个因素,包括除名够久、申请人是否改过自新,以及恢复执业资格后会否损害公共利益或法律专业声誉。
法院也强调,他当年被除名并不是因为品格有问题或不诚实,而是专业能力和职责上的严重失误,让他重新成为律师不会损害公众利益或法律专业的声誉。
不过,法院规定从他取得首张执业证书起的12个月内,他不得担任律师事务所独资经营者、合伙人或董事;不得持有或接收客户款项或信托款项,也不得操作相关户头或成为有关户头的签署人。他也必须参加由律师公会开办的职业道德及律师户头规则相关课程。
须持续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对社会做出贡献
本地资深律师钟庭辉受询时表示,被除名的律师通常是好几年后可申请恢复执业,但没有明文规定必须要等多久才能提出申请,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都是至少五年后。
此外,律师被除名期间也要证明自己“改过自新”,三司会审批个别案件,不能一概而论,批准恢复执业时一般会附带一些条件。
另一名资深律师萧锦耀表示,被除名的律师申请恢复执业资格没有规定时限,但不需要另外通过考试,可在适当的时候提出申请,经总检察署和律师公会同意后交由三司特别庭审批。
萧律师指出,一般三到五年后可提出申请,但被除名期间要持续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对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申请时能提出相关证明,表示已改过自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