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新加坡内政部9月29日发布的消息,自12月1日起,针对永久居民持有的“再入境许可”(REP)将实行全新规定。目前人在海外且证件已过期的居民,须在180天内提交新申请,否则PR身份将自动失效且无法恢复。
此次调整源于2023年通过的《移民法修正案》,已于9月18日经国会批准,并将分阶段推行。
▍新旧政策对比
现行做法:
身在海外且未持有有效REP的PR,会被视为自动丧失永久居民身份。原有政策允许在证件过期后一个月内提交新申请以恢复身份。移民局在特殊情况下会酌情处理,但申请人在这段期间的身份状态并不明确。
新规要点:
- 在180天内提交REP申请并获批准:可继续保留PR身份;
- 在期限内申请但被拒:自收到拒信次日起,PR身份终止;
- 未在180天内提交申请:期限截止次日即失去PR身份,无论当事人身在海外还是已返回新加坡。
例如,若REP在12月1日当天过期且当事人身在海外,180天期限即从该日起算。其他情况下,则从首次在海外无有效REP的日期起计算。
▍申请流程说明
根据新规,在180天宽限期内提交REP申请者,在审批期间仍可保留PR身份,即使人在国外且暂无有效许可。一旦申请被拒,或逾期未提交,PR身份将在指定日期自动终止。
内政部特别强调,一旦失去PR身份,想再次获得须重新提出申请,流程与首次申请无异,过程将更为严格与复杂。
▍其他相关调整
除REP政策更新外,移民局还将统一所有PR的入境许可条件。部分较早获得PR的人士——如1987年之前获批者,或2005年之前在新加坡出生的PR,此前未持有入境许可证,今后也将获发相应证件。
▍给PR的出行提醒
当局建议所有永久居民在出国前,务必确认REP处于有效状态。如即将到期,应提前办理续期,避免因身在海外而导致证件失效。
此次新政对常居海外或长期在国外工作的新加坡PR影响显著。若你属于这一群体,请尽快核对证件有效期,及时办理申请或更新手续,以免来之不易的永久居民身份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