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新加坡內政部9月29日發布的消息,自12月1日起,針對永久居民持有的「再入境許可」(REP)將實行全新規定。目前人在海外且證件已過期的居民,須在180天內提交新申請,否則PR身份將自動失效且無法恢復。
此次調整源於2023年通過的《移民法修正案》,已於9月18日經國會批准,並將分階段推行。
▍新舊政策對比
現行做法:
身在海外且未持有有效REP的PR,會被視為自動喪失永久居民身份。原有政策允許在證件過期後一個月內提交新申請以恢復身份。移民局在特殊情況下會酌情處理,但申請人在這段期間的身份狀態並不明確。
新規要點:
- 在180天內提交REP申請並獲批准:可繼續保留PR身份;
- 在期限內申請但被拒:自收到拒信次日起,PR身份終止;
- 未在180天內提交申請:期限截止次日即失去PR身份,無論當事人身在海外還是已返回新加坡。
例如,若REP在12月1日當天過期且當事人身在海外,180天期限即從該日起算。其他情況下,則從首次在海外無有效REP的日期起計算。
▍申請流程說明
根據新規,在180天寬限期內提交REP申請者,在審批期間仍可保留PR身份,即使人在國外且暫無有效許可。一旦申請被拒,或逾期未提交,PR身份將在指定日期自動終止。
內政部特彆強調,一旦失去PR身份,想再次獲得須重新提出申請,流程與首次申請無異,過程將更為嚴格與複雜。
▍其他相關調整
除REP政策更新外,移民局還將統一所有PR的入境許可條件。部分較早獲得PR的人士——如1987年之前獲批者,或2005年之前在新加坡出生的PR,此前未持有入境許可證,今後也將獲發相應證件。
▍給PR的出行提醒
當局建議所有永久居民在出國前,務必確認REP處於有效狀態。如即將到期,應提前辦理續期,避免因身在海外而導致證件失效。
此次新政對常居海外或長期在國外工作的新加坡PR影響顯著。若你屬於這一群體,請儘快核對證件有效期,及時辦理申請或更新手續,以免來之不易的永久居民身份受到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