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加坡国家法院审理了一起报假案案件。一名35岁女子因为担心自己怀孕后前男友不负责,竟向警方谎称自己遭前男友性侵。最终,她因报假案被判入狱五周。
据案情显示,被告廖婉婷(音译)与前男友是在社交媒体上认识,后来发展成情侣关系。两人分手后仍保持联系。
2026年1月7日凌晨,被告在义顺一带与朋友喝酒后,联系前男友接她回家。两人随后一起吃夜宵,并到男方住处。案情指出,当时双方是在自愿情况下发生关系。
当天傍晚,被告联系一名女亲戚,询问如果和“非伴侣”发生关系,是否算性侵。亲戚向她解释了性侵与双方自愿之间的区别后,被告却声称自己遭前男友侵犯。亲戚听后建议她报警。
傍晚近7点,被告向警方报案,谎称自己在当天凌晨遭前男友性侵。警方随即启动调查,安排多名警员护送她到一站式性侵法证检验中心,由医生和护士进行检查。
与此同时,警方也追踪前男友,并派员到相关地点记录情况。
不过,当晚11点半左右,被告在录口供时承认自己说谎。
她解释,自己身上的避孕贴在1月6日已经过期,因此担心会怀孕,也害怕前男友不愿负责。她一开始不敢说真话,是因为担心报假案会坐牢。
后来意识到前男友可能因此被捕甚至坐牢,才决定坦白。
但在她承认说谎之前,男方已经被带到警局接受约一小时问话,并被采集血液样本。
控方指出,被告在报案后五到七个小时才承认撒谎,期间总共动用了13名警员、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不仅严重浪费公共资源,也让一名无辜男子承受巨大心理压力。
更重要的是,这类行为可能让真正遭遇性侵害的人,在求助时面对更多质疑。 庭上,男方表示不会要求赔偿,也不怪被告,只希望她尽早获得释放。
不过,国家法院法官关亥惜认为,被告的行为性质严重。这样的假报案不仅浪费执法资源,也可能影响真正受害者寻求帮助的勇气。为了起到阻吓作用,法官最终判被告入狱五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