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图(图:iStock)
一名父亲开车到小学接儿子放学,声称因被儿子分散注意力而闯红灯,导致一名正推着脚踏车过马路的11岁男童受伤,事后却没有下车查看伤者。
一名负责交通安全的教师追上男子,提醒他学生安全不容妥协。男子虽然询问是否有人受伤,却没有返回现场提供援助,反而驾车离开。
男子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法官考虑到事故发生在小学放学时段,可能危及其他学生,加上男子事后没有协助伤者,最终判他罚款5000元,并吊销各级驾照13个月。
男子到小学接儿子放学后,称在校门口因被儿子分散注意力没注意到红灯,而闯红灯撞伤一名推脚踏车过马路的11岁小学生,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后,被判罚款5000元和吊销各级驾照13个月。
根据国家法院的判词,案发于2025年3月24日,被告 Low Yun Long, Larry当时开车到一所小学接儿子放学。儿子上车后,他开车要经过校门口的行人过道时,没注意到车辆通行的交通灯已转红灯,与此同时,一名11岁的男童推着脚踏车过马路。
教师追上被告提醒他学生安全不容妥协
没注意到红灯的被告慢速闯过红灯,驶入男童前进的路线,导致男童的脚踏车撞上被告汽车的左后方,脚踏车把手撞到男童腹部。
车祸后,被告虽然短暂停车,但却没有下车查看男童,而是往前开了一小段后才停车,以免阻碍交通。
一名在校门口执勤的学校教师追上被告,告诉他开车不小心,并强调学生和行人的安全绝对不能妥协。男子解释当时被儿子分散注意力,询问是否有人受伤。
教师告诉他,他可能撞到一名男童。被告随即询问男童是否安好。
教师之后返回行人过道,原本以为被告会跟着回去查看情况,岂料被告却返回车内,直接驾车离开。
男童过后被送往盛港综合医院急诊部,医生诊断他腹部疼痛,给了他一周的止痛药和两天病假。
被告承认一项闯红灯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后被判刑,另有三项指他车祸后没停车提供个人资料和提供援助,以及没在24小时内报警,抵触交通法令的罪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控方要求法庭判被告罚款1万元和吊销各级驾照48个月。辩方则认为,罚款3000元和禁驾12个月已属适当刑罚。
法官:事故发生在放学时段 潜在危险不容忽视
法官指出,虽然男童伤势轻微,被告的罪责程度也较低,但事故发生在小学放学时段,行人过道还有其他学生,潜在危险不容忽视。
此外,被告在事故发生后,没有下车协助男童、提供个人资料或报警,也反映出他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态度。
最终,法庭判被告罚款5000元,同时吊销各级驾照13个月。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可被判最高1万元罚款、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