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警察宣布,从周一(15日)起,3级和3A级驾照持有人,可驾驶空载重量不超过3000公斤的所有电动轻型货车与小型巴士,高于目前2500公斤的上限,进一步扩大相关电动车型的驾驶权限。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天(14日)发文告指出,在交警修订立法和改善系统期间,3级和3A级驾照持有者已在临时豁免令下,获允许驾驶指定车型、空载重量介于2500公斤至3000公斤的电动轻型货车和电动小型巴士。
而从今天起,这项安排将扩大到所有空载重量不超过3000公斤的电动轻型货车和电动小型巴士。
警方重申,这项调整是为了配合我国在2040年前,全面转向清洁能源车辆的目标。
“正如交警去年所说的,经评估后,交警认为3级和3A级驾照持有者,可安全操作空载重量不超过3000公斤的电动轻型货车和电动小巴。这是因为这类车辆在操控特性和尺寸上,与空载重量不超过2500公斤的内燃机车辆相似。”
警方也指出,电动轻型货车和电动小型巴士通常因电池重量而比内燃机车辆重400至500公斤。这些电池通常位于车底盘下方,从而降低了车辆重心并提高车辆的稳定性。
而这类电动车的基本道路操控性能,例如转向、转弯半径,以及车身尺寸,包括轴距和长度,与目前持有3级和3A级驾照持有者可驾驶的内燃机车辆类似。
文告也指出,内燃机轻型货车和小巴的空载重量上限仍维持在2500公斤,要驾驶超出这个重量的同类车辆,仍需持有4级或4P级驾照。
《8视界新闻网》去年12月报道,3级和3A级驾照持有者从去年12月15日起,可驾驶四款空载重量不超过3000公斤的电动轻型货车和电动小型巴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