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因指控邻居殴打和骚扰而起诉,要求赔偿约4万新加坡元(约3.1万美元),但最终因缺乏证据败诉,不仅没拿到钱,反而被判赔偿邻居1万新加坡元的诉讼费。
原告马先生(Mr Mah Kiat Seng)与被告邻居住在巴西立大道3号(Pasir Ris Drive 3)第633座的同一走廊。
马先生针对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期间发生的三起事件提起诉讼,要求就殴打行为赔偿2万新加坡元,骚扰行为赔偿1万新加坡元,以及追加1万新加坡元的加重损害赔偿金。
而该邻居则全盘否认实施了任何殴打或骚扰行为。
三起冲突事件
根据周三(6月17日)公布的判决书,马先生声称,2024年7月15日,他正从家中走向电梯厅的公共垃圾槽丢垃圾。
他表示,在返回家中的途中,邻居在电梯厅与他擦肩而过。
马先生称,邻居的父亲对他辱骂了约一分钟,抱怨他穿拖鞋走路的声音太大。
马先生指控,随后其邻居也对他破口大骂,并采取“攥拳举手”的攻击姿态向他冲过来。
他声称邻居抓住了他的右手导致其疼痛。马先生表示自己设法挣脱并跑掉,但由于邻居踢了他的拖鞋并继续咒骂,他不得不丢下拖鞋逃离。
第二起事件发生在2025年3月27日。马先生称,邻居来到他家门前对他“一连串地大骂”。随后邻居报了警,警方到场并记录了陈述。
第三起事件发生在2025年5月1日。马先生称,当他走向自家单位时,邻居再次对他进行辱骂。
马先生报了警,警方再次记录陈述,并查看了安装在邻居家门口的闭路电视(CCTV)监控录像。
马先生主张,邻居在2024年7月的事件中对他实施了殴打,并在另外两次事件中对他进行了骚扰。
地方法官谢国勋(Chiah Kok Khun)指出,法律上的举证责任在于原告马先生。
在本案中,马先生无法提供关于所谓殴打行为的独立证据,没有证人,没有受伤照片,也没有任何医疗证明。
马先生同样未能证明邻居对他进行了骚扰。
法官表示:“关于殴打和骚扰的指控,我看到的只有原告单方面的说法。这些仅仅是缺乏证据的断言。”
邻居的说法
相比之下,邻居对事件的描述截然不同。他表示在2024年7月事件之前,他与马先生没有任何交集,也从未交谈过。
他回忆称,那天他带着狗到楼下排泄后返回家中。
当他一只手牵着狗绳走出电梯时,看到马先生站在自家门口。
邻居表示,他听到马先生在对着他那位使用助行器的父亲大吼大叫,并挑衅对方打架。
邻居说,当他询问马先生为什么大吼大叫时,马先生反应激烈并使用脏话。
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马先生回家时留下了拖鞋。
邻居记得自己将拖鞋滑回了马先生家门口。但他强调,自己并没有冲向马先生,也没有抓住他,更没有采取任何攻击姿态。
他补充说,自己的体格比马先生强壮得多,如果真的攻击对方,马先生肯定会受伤。
据邻居称,当时警方到场,但他起初拒绝报案。直到马先生大喊“这还没完”之后,邻居出于担心马先生会伤害自己的狗,才决定报案。
法官注意到,马先生曾就2024年7月的事件对邻居提起私人诉讼,但总检察长办公室介入并撤销了对该邻居的指控。
至于2025年3月的事件,邻居表示当时他在照顾一只被遗弃在门口的流浪猫。
他当时正联系国家公园局(NParks),准备将这只患有开放性伤口且明显营养不良的猫交给相关部门治疗。
就在他与国家公园局通话时,猫经过了马先生的家门。
邻居说,当他跟着猫走时,马先生走出家门,一边拍摄一边对他大吼。
邻居解释说自己是在帮流浪猫,而马先生则提高嗓门并使用辱骂性语言。
邻居提交了CCTV录像,显示他当时拿着一碗猫粮,并出示了与国家公园局的通话记录。
关于2025年5月的最后一次事件,邻居表示,马先生在出入家门时用力跺脚,声音很大,吵醒了他的母亲并导致其精神压力大。
邻居想与马先生沟通解决问题,于是走到他家门口,但没找到人。
随后他回到了自己家。这一过程被CCTV拍下,录像显示邻居走向马先生家随后返回,期间没有任何挑衅动作、冲突或辱骂。
邻居还提供了马先生在自家门前大吼大叫的录像。
法官认定,马先生未能证明其殴打和骚扰指控的概率较高,因此驳回了诉讼。
法官判定马先生需向邻居支付1万新加坡元的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