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34岁男子,该男子涉嫌在一天之内参与了两起猥亵案件。
2026年8月12日,警方接获两起独立报告,称有女性受害者遭到一名男子猥亵。在第一起案件中,2026年8月12日上午约8时55分,该男子涉嫌提出送一名12岁受害者上学,随后将其带至三巴旺新月(Sembawang Crescent)附近的一处楼梯间实施猥亵。在第二起案件中,同一天中午约12时50分,该男子涉嫌在义顺22街(Yishun Street 22)附近的住所内触摸其17岁的继女。
通过迅速的后续行动以及警方摄像头的图像辅助,来自警方行动指挥中心、兀兰(Woodlands)和汤林(Tanglin)警区的警员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并在接报当天将其逮捕。
该男子将于2026年8月14日在法庭上面临两项猥亵指控。针对第一起案件,他将根据《1871年刑法》第354(2)条被指控猥亵14岁以下人员,该罪行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罚款、鞭刑或上述处罚的组合。针对第二起案件,他将根据《1871年刑法》第354A(1)条结合第74D(2)条,被指控对具有亲密关系的受害者实施加重猥亵,该罪行可判处不少于两年且不超过十年的监禁,以及鞭刑。如果被定罪,由于犯罪对象是具有亲密关系的受害者,他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警方对所有性犯罪行为持严肃态度,无论犯罪者与受害者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对于利用信任、熟悉程度或接触机会猎捕受害者的犯罪者,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警方敦促公众保持警惕,如目击此类事件或得知有人成为猥亵受害者,请立即向警方举报。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8月13日 @ 下午6: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