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管理局就提议建立新的受保护单元公司(Protected Cell Company,简称PCC)企业架构立法框架展开公共咨询。提议建立框架的目的是,支持另类风险转移方案的发展,同时进一步深化我国作为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
金管局前天(7日)发文告指出,目前本地的企业架构要求风险所有者,设立个别的法律实体,如特殊目的公司,以合法区隔每个风险管理计划的资金、资产和负债。但这所需的工作量和成本,可能会阻碍这类有助提升风险管理和保障能力的解决方案,被更广泛地应用。
而在受保护单元公司架构下,作为单一法律实体运作的公司,可以由一个“核心”以及一个或多个独立“单元”组成。每个单元的资产和负债,在法律上和其他单元及核心完全隔离,使得多个保险方案能够由一个受保护单元公司内的各个单元独立管理。核心则提供集中治理和监督,从而形成更具成本效率和运营效率的架构。
文告也指出,受保护单元公司框架,初期可以支持三类保险应用,包括自保保险(captive insurance)、保险连接证券(insurance-linked securities),以及主权风险共担机制(sovereign risk pools)。
金管局展开公共咨询,邀请有兴趣的各方就提议的框架提出看法和意见。咨询截止日期为今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