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管理局就提議建立新的受保護單元公司(Protected Cell Company,簡稱PCC)企業架構立法框架展開公共諮詢。提議建立框架的目的是,支持另類風險轉移方案的發展,同時進一步深化我國作為風險管理中心的地位。
金管局前天(7日)發文告指出,目前本地的企業架構要求風險所有者,設立個別的法律實體,如特殊目的公司,以合法區隔每個風險管理計劃的資金、資產和負債。但這所需的工作量和成本,可能會阻礙這類有助提升風險管理和保障能力的解決方案,被更廣泛地應用。
而在受保護單元公司架構下,作為單一法律實體運作的公司,可以由一個「核心」以及一個或多個獨立「單元」組成。每個單元的資產和負債,在法律上和其他單元及核心完全隔離,使得多個保險方案能夠由一個受保護單元公司內的各個單元獨立管理。核心則提供集中治理和監督,從而形成更具成本效率和運營效率的架構。
文告也指出,受保護單元公司框架,初期可以支持三類保險應用,包括自保保險(captive insurance)、保險連接證券(insurance-linked securities),以及主權風險共擔機制(sovereign risk pools)。
金管局展開公共諮詢,邀請有興趣的各方就提議的框架提出看法和意見。諮詢截止日期為今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