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22岁马来西亚男子涉嫌替跨国诈骗集团向受害者收取金饰,星期五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方周四(11日)晚上发文告说,当局周二(9日)接到受害者报案,指她接到一名自称来自反诈骗中心警员来电,称她的银行户头被入侵。
受害者检查后发现自己的银行户头一切正常,但骗子过后还是“说服”她转账到指定户头,并让她将金饰交出由当局保管。受害者随后遵从指示,把金饰交给一名22岁马来西亚男子。然而,受害者最终发现自己被骗,于是报警处理。
裕廊警署和反诈骗指挥处警员立即展开调查,并在周三(10日)锁定并逮捕涉案男子。
初步调查显示,男子相信是受跨国诈骗集团指示,让他从骗案受害者手中收取款项或饰品,再转交给其他人。
男子星期五被控上法庭。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51条,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可判最长10年监禁或50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透露,近期持续有马来西亚人来新加坡协助诈骗集团,向受害者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自今年3月以来,超过30名马来西亚籍人士因涉协助诈骗集团收取现金或贵重物品而落网。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欺犯及诈欺集团成员或招募者将面对6下至24下鞭刑。协助诈骗犯洗钱或处理诈骗所得的“钱骡”,也可能被判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