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一名无业男子急需一笔钱出国,他不但偷走室友的名表并典当,还涉及多起偷窃与欺骗罪,被判坐牢10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盖钦丰(译音)昨早承认3项包括欺骗与偷窃的3项控状,另有7项控状在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去年12月3日,与被告同住的71岁黄姓受害者返家后,发现放在床边抽屉上的名表不翼而飞。
他询问包括被告在内的室友时,众人均否认知情,他随后报警处理。
由于该手表在三十多年前购得,受害者已记不起当初购买的价格,但他向警方透露,多年前曾以2500元将手表抵押给当铺,数月后再以同样金额赎回,并因此取得手表的序列号,估计该表价值至少2500元。
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告案发隔天,在当铺以900元当掉一块序列号相同的名表。
被告这时才承认因急需用钱前往印尼,才偷走和当掉手表,并要求当铺给“最低价”。他之后将当票交给一名友人保管,这只手表至今未取回。
被告也涉在夜店骗酒、在乌敏岛偷走77岁老翁的手机等案。
控方陈词时说,被告案底累累,犯案时还在假释期间,因此要求法官重判。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10个月,由于被告在假释期内再度犯案,需额外服刑11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