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罗柳霆。(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阿叔莫明收到12万5000元转账后不仅不归还,为了私吞还利用自己的数个银行户头“洗钱”,以及提出部分现金兑换成令吉带到马来西亚。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现年63岁的罗柳霆(音译),他面对包括不诚实盗用财物,以及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CDSA)等的3项控状,昨早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调查揭露,2024年7月11日,55岁受害男子本想从他的马来亚银行户头把12万5000元转入自己的储蓄银行户头,却不小心选错收款人,把钱转进了被告的户头里。
受害男子立即通知银行,银行随后也尝试联系被告,但被告不回应。
当时,被告深知转入他银行户头的钱不属于他的,也没有尝试归还或联系银行了解详情,反而开始了一连串的“自行洗钱”动作。
被告从2024年7月12日到9月21日间,多次提款和转账,把这笔钱分散到他在花旗银行和华侨银行的户头中,以及把部分的钱提出。他也曾在提款后把钱存入花旗银行户头。
根据控状,被告2024年7月15日,把部分的钱兑换成令吉,随之带着2万令吉去马来西亚。
调查过程中,被告曾在2025年5月承认自己有价值8万5000美金的投资资产,并表示会在2025年11或12月赔偿受害者,但他至今仍未作出赔偿。
称投资加密货币失败 无力赔偿受害者
阿叔称投资加密货币失败,无力赔偿转错钱的受害者。法官当庭要求他上交公积金记录、银行账单等,以证明他的经济现况。
主控官指被告没有前科,建议判他坐牢15到17个月。主控官原本也要求法官谕令被告作出全额赔偿,但基于被告表示无力偿还,又撤销申请。
被告的代表律师认为12个月监禁即可,并指被告的所谓“洗钱”行为,并没有把钱分散转至他人户头。
律师也说,被告的确本想作出赔偿,但投资失败没能筹得款项。
当法官追问被告为何没能作出赔偿时,律师说,被告本以为能通过投资加密货币赚钱,结果却亏了。
法官说,被告当初有钱时就该先作出赔偿。律师承认这是被告误判。
庭上揭露,被告如今是名兼职中医,聘请的律师也非无偿律师。
虽然主控官不再申请赔偿令,法官却谕令被告提交公积金记录和银行账单等资料,以及过去3个月的薪水单,查清他的经济状况再对赔偿作定夺。
案展4月28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