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一家马来西亚法院近日驳回了一家新加坡赌场试图通过破产程序清算一名当地商人的申请。该笔赌债高达2600万令吉(约合800万新元)。此举再次强化了当地长期的法律立场:赌债在马来西亚是无法强制执行的。
据《自由大马日报》(FMT)报道,怡保高等法院驳回了圣淘沙名胜世界私人有限公司对餐厅老板李福君(Lee Fook Kheun)提出的申请。此前,由于李先生涉嫌未能偿还与赌博信用相关的2600万令吉债务,该赌场试图对其采取破产行动。
法院划定明确法律界限
莫塞斯·苏萨扬(Moses Susayan)法官裁定,由于该债务源于赌博,在马来西亚法律下不被承认,因为赌博被视为非法且无效的行为。
此案参考了联邦法院此前的判决,即赌债被视为“荣誉问题”,而非法律问题。简单来说,即便某人欠了赌债,法院也不会协助追讨。
该赌场曾试图依据2018年新加坡高等法院的判决,并根据《1958年相互执行判决法》在马来西亚进行登记,但法官指出,外国裁决不能凌驾于马来西亚的公共政策之上。
他还强调,当地法院没有义务执行与国内法律相抵触的海外裁决。
李先生的法律辩护获得支持
李先生对该项索赔提出了质疑,他辩称尽管这笔债务被冠以“信用”之名,但其本质仍植根于赌博。因此,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该债务无效,且不适用于破产程序。
法院对此表示认可,并引用了《1956年民事法案》和《1950年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这两项法律均规定与赌博相关的协议是无效的。
有趣的是,尽管赌场输掉了官司,但法院并未命令其支付诉讼费用。
马来西亚不允许通过法律追讨赌场债务
法院的这一决定强化了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明确界限,因为马来西亚不允许通过法律手段追讨赌场债务。对于此类跨境案件,这产生了一个局限性:在一个国家被承认的债务,在另一个国家可能毫无分量。
对于总部位于新加坡的运营商来说,教训是:在本土获得的法律胜利并不意味着可以确保在海外执行。
而对于马来西亚人来说,这证实了当地法院将优先考虑国家法律而非外国判决,特别是在涉及公共政策的问题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