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氏恬上诉得直,逃过牢灾。(新明日报图)

陈志耀早前被判坐牢16个月。(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向警长索取丈夫涉偷窃罪的报案记录编号,之后又与他成为性伴侣还借钱给他,越南女被判坐牢1周,不满判刑上诉,结果成功逃过牢狱之灾,改判罚款1500元。
《新明日报》报道,37岁的越南籍妇女陈氏恬在和前夫办离婚期间,向44岁警长陈志耀索取前夫的偷窃案底资料,据之前报道,陈志耀从2024年5月起被令停职领半薪,并在同年9月被控上庭。
陈志耀早前在认下一项严重失信和一项抵触官方机密法令的罪行后,被判坐牢16个月。
被告陈氏恬则在承认一项抵触官方机密法令的罪行后,被判坐牢1周。
被告不满判刑,提出上诉,案件早前在高庭审理。
根据早前报道,2020年12月2日之前,陈志耀被指派调查一起虐童案,结识了涉案的被告以及被告当时的丈夫。
查案过程中,被告向陈志耀称在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
2020年12月9日,被告向陈志耀透露丈夫曾于2016年底,在陈笃生医院偷手机,并问他是否能查到此案的任何信息,好让她传达给办理离婚的律师。
当天下午5时40分到隔天晚上8时24分,陈志耀使用警方的系统查找,最终找到报案记录编号,通过WhatsApp应用程式知会被告。
当局在调查陈志耀的过程时,从陈志耀的WhatsApp短信中,发现他和被告已于2022年5月25日发展成性伴侣,还在2023年1月5日向被告借2000元。
高庭法官认为,监刑一周的判刑过重,因此撤销原判,改判她罚款1500元。(人名译音)
大马女遭男被告私吞4000元
陈志耀也滥用另一报案女郎对他的信任,私吞她本该还给前男友的4000元,被调查时还让她作假口供。

陈氏恬上诉得直,逃过牢灾。(新明日报图)
根据之前报道,一名28岁的大马女郎于2022年10月4日报警,指被前男友非礼,陈志耀随之被委派处理该案件。
调查案件期间,女郎指前男友一直向她追讨一笔4000元,问陈志耀是否该把钱还给对方。
事后,陈志耀告知女郎,称她需要把钱还给前男友,但根据警方查案程序,她应先把钱转进他的个人银行户头里,再由他把钱转交给前男友。
女郎信以为真,把钱转进他的银行户头,但他却在两天内把钱几乎都花光。
前男友迟迟没收到钱,便向警察部队投诉。陈志耀因这起失信案遭调查,他手机中的短信进而揭露他也涉及越南女陈氏恬的案件。
被告索取的信息有限 法官指未达入狱门槛
高庭法官认为,被告索取的信息有限,只是个“请求者”,未达入狱门槛,认为原本的判刑“明显过重”。
根据高庭判词,此案所涉及的资料仅为一组“报告编号”,并未包含具体内容,信息量极为有限。
此外,有关资料并未被用于伤害他人或干扰警方工作,也没有进一步扩散,仅限于个别传递,因此对外造成的实际影响相当轻微。
至于国家法院法官所强调的资料有被滥用的风险,高庭法官也指并无证据显示该编号具有被滥用的实质可能,不能以推测作为加重刑罚的依据。
另外,高庭法官也指出,被告只是个“请求者”,并非有实质职权者,因此罪责比警长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