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将于2026年7月13日在法院起诉一名67岁男子,该男子涉嫌参与一起员工刑事背信案件。
2025年12月10日,警方收到该男子的举报,他在报告中承认在两年的时间里,私自挪用了雇主的公司资金。
经过调查,勿洛警区(Bedok Police Division)的警员查明,该男子在受雇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从交付给他的银行存款袋中私吞了超过60万新元的现金。在公司员工进行审计并发现账目不符后,该犯罪行为被揭发。
该男子将于2026年7月13日在法院被起诉,罪名是根据《1871年刑法》第408条定义的“员工刑事背信”。该项罪行最高可被判处15年监禁,并处以罚金。
警方对任何从事欺诈或不诚实行为的人员采取严肃态度。违法者将依法受到严惩。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7月12日 上午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