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廊东31街第318座的咖啡店。(图:Google Street View)
私召车司机和朋友们咖啡店喝酒跨年后,邀请咖啡店助手一同到KTV同欢后起冲突,司机打了咖啡店助手一拳,导致对方跌倒,撞破头伤重不治。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55岁被告Eng Chee Hong昨天(9日)承认一项伤人造成严重伤害的罪名,以及一项保释期间酒驾的罪名。
庭上揭露,被告去年12月31日跟朋友到裕廊东31街第318座的咖啡店吃饭,庆祝跨年。三桌共超过十人情绪高昂,一边吃饭,一边喝酒。
38岁的越南籍受害者Dao Van Chien是那间咖啡店的茶水摊助手,他和他的同事平时都会跟咖啡店的顾客一起喝酒,但受害者跟被告的交流不多。
晚上10点30分左右,咖啡店即将打烊,被告一行人决定到附近园景路的一家KTV续摊,他们也邀请了受害者和他的同事一起去同欢。
过了午夜,被告觉得受害者喝多了,开始上台唱歌跳舞,跟其他桌的陌生人敬酒,担心对方会给他们惹麻烦,就叫受害者回来。受害者听了就回到被告那一桌,尝试跟被告握手,但被告没有理他。
被告和其他人之后离开KTV,受害者看到他,又上前邀他一起喝酒。
当时,被告已经对他不满,怒气冲冲地指了指他。受害者想要拉住被告的手,结果被告打了他一拳。
这一拳导致受害者往后倒,后脑勺撞到地上。
现场的闭路电视拍到,被告看了受害者一会儿之后离开,没有查看受害者的情况,就开车到别处找朋友喝酒。
受害者的同事之后发现他倒在地上,嘴巴流血,还被血呛到,他和另一名女子赶紧把死者翻过身。
救护人员不久后抵达,把受害者送往医院。受害者之后在1月4日伤重不治。
除此之外,被告今年6月23日又在保释期间犯案,在布连拾街(Prinsep Street)跟朋友们喝酒后酒驾,遇上警方路障被逮个正着。
控方要求判被告坐牢三至三年半、罚款3000元,以及禁驾24至30个月,并指出受害者的妻子和两个孩子都在越南,他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
庭上也揭露,被告在1994年至2012年之间案底累累,曾因攻击公务人员、纠众闹事和蓄意伤人被定罪,也曾在2020年至2023年犯下超速和疏忽驾驶等交通违规行为。
辩方则求情称,被告在2017年11月获释之后已经改过自新,而且他离了婚,带着个年幼的儿子,还要照顾病重的母亲。
辩方透露,被告当天到咖啡店喝酒是为了庆祝找到私召车司机这份新工作,以及迎接2024年。
辩方也说,被告和他的越南妻子也有为受害者的家人筹款,支付丧礼的费用。
被告将在今天(10日)被判刑。蓄意伤人造成无意的严重伤害,可被判监禁长达五年、罚款高达1万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