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性诱骗和猥亵未成年学生 前教师被判罪成

2026/04/30   •   3004阅
一名41岁男教师因对13岁学生实施性诱骗与猥亵罪名成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案件揭露了被告如何利用“父女”假象进行心理操控,并在停车场实施猥亵。面对辩方关于“受害者报复捏造”的辩解,法官依据清晰的证据判定其有罪。本文深度解析这起令人心碎的校园性侵案,揭开伪装在师生关系下的犯罪真相,引发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深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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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院。(图:CNA)

称呼未成年学生为“亲爱的”、“女儿”并亲吻她,一名前教师被判性诱骗和猥亵罪成。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41岁的被告共面对四项控状,三项指他猥亵未成年人,一项指他性诱骗。被告早前表示不认罪,法院经审讯后前天(28日)判他四项罪名成立。

为保护受害者身份,法院禁止媒体报道可能透露受害者和被告身份的信息。

被告被指触摸受害者

据报道,案发于2022年,当时受害者年仅13到14岁,就读中二,是被告的学生。

被告当年经常因辅导课业为由跟受害者见面,并会在期间轻拍她的头、触摸她的手。

从2022年9月到2023年1月间,两人不仅频繁见面,还经常互发短信,有时甚至会聊到深夜。

2022年11月,一名学校职员曾警告过被告跟受害者保持距离,但被告不听劝,还指示受害者将对话转移到可支持“阅后即焚”模式的社媒平台。

同月下旬,被告被指将受害者带到多层停车场顶楼,并在车里停留了一个半小时以上。

受害者称,两人当时在后排车座,她坐在被告的腿上,被告对她又抱又亲,还抚摸她的大腿。

控方指,被告的行为显示他是精心策划一系列性诱骗行为,他先跟被告建立虚假的父女关系,好为日后的猥亵行为做铺垫。

辩方否认指控 称受害者是为“报复”

针对控方的指控,辩方律师否认被告曾做过上述行为。

被告称,他和受害者之间只有“虚拟的”或“口头的”拥抱和亲吻,他也只用笔、铅笔、尺或纸张等物品触摸受害者。

辩方还指称受害者是因为不满被告关注起另一名学生,想要进行报复所以捏造指控。

针对同受害者以“父女”互称的说法,被告说,他是为了不让受害者难过才“勉强”允许的。

他还说,之所以会称赞受害者的外貌,是为了“增强她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法官:受害者证词可信

法官Ong Chin Rhu认为,受害者经过交叉询问仍证词清晰,且有客观证据作证,是一名可信的证人。报道指,受害者列举了多条被告承认自己摸她的短信,此外也有证人供证见过被告和受害者互摸。

辩方尝试回应称受害者未曾主动投诉或找其他教师帮忙,跟控方说受害者多次遭性剥削的说法不符。

法官驳回了辩方的论点,认为这和控方说受害者被性诱骗的说法完全一致。

法官也认为被告的证词充斥着事后编造的痕迹,不是一份可靠的证词。法官指出,被告数次试图提出新说辞,如自己只用工具触碰受害者,和两人从未拥抱等,但两人的对话记录却显示两人抱过。

法官最终判处被告有罪,案件展延至6月让律师求情后判刑。

据教育部早前答复CNA询问时说,被告已于2023年10月被停职,目前已不再任何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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